若ACC無法排除錯誤的路況辨識就不應有輔助控制車輛方向、油門及煞車的程序應以警報聲及畫面提醒駕駛駕駛中睡著還叫不醒,就自然淘汰並取消駕照況且主動介入操駕錯誤的路況辨識可不只誤判靜止物體可能誤判前有物體而急煞造成追撞也可能自己變換方向造成危險,如林志穎事件故個人認為若ACC無法排除錯誤的路況辨識就不該有主動介入車駕程序除避免造成無法預期的設備錯誤程序風險外更避免讓駕駛認為可分心而錯誤使用輔助駕駛任何輔助駕駛措施,應首重讓駕駛專注行駛在前提下才能靠程序降低人為操作錯誤的風險而不是本末倒置,智慧科技卻製造更多問題與風險將人性排除在風險管理之外
台灣媒體一直以來都是在帶風向阿,不報導真正的本質報導正確的觀念,只會挑起對立引發仇恨。Level2是輔助駕駛,各位用路人還是必須認真駕駛不講,出事故見獵心喜的去報導。最近的行人問題不是也是嗎? 這是整個交通系統的問題,不去檢討監督,而是只會報導哪台車沒讓行人啦,不然就是有行人故意搗蛋違規啦。這些報導根本對改善問題一點助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