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一張紅單.內容是這樣.本人行經中山高北上.29號橋(大業隧道出口).該路段限速50公里.經雷達測速為65公里.超速15公里. 罰新台幣1600元.政府強錢.高速公路從時速100公里/ HR.連接經過一個隧道.劇降為50公里/HR. 這分明是陷阱. 更何況我當時的時速並不快.(65公里/HR).我相信之前一定有像我一樣的受害者.所以我要出來警告大家.別把白花花的銀子. 送給基隆市政府.
沒事壓馬路 wrote:前幾天收到一張紅單....(恕刪) 自己小心一點...那裡過去都塞車.回堵....速度太快過了隧道會反應不急...會撞上...所以這一定有用意的..安全為重..高速公路罰單不是給基隆市政府吧...
基本上 政府核准可以跑200KM/H 的車子銷售給你 卻要求你要遵守速限 不然要罰錢! 根本就是實施多年的愚民政策!現在車廠都有能力可以行車電腦控制車速 卻不要求處罰車廠! 所以身為老百姓的你 只有認命吧!!
wangjs22 wrote:基本上 政府核准可以跑200KM/H 的車子銷售給你 卻要求你要遵守速限 不然要罰錢! 根本就是實施多年的愚民政策!現在車廠都有能力可以行車電腦控制車速 卻不要求處罰車廠! 所以身為老百姓的你 只有認命吧!! 那全世界大概只有德國整府是「非愚民政策」的國家吧,且德國的高速公路也非全段無限速別忘車除了可以在公開的道路開還有「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