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車從路邊要進到內側車道
已打左轉方向燈
突然間後方一台機車速度飛快從我後方衝過來(有看到明顯機車煞車痕 代表車速真的很快 警方也有拍照)
他說已經按喇叭叫我要停不要再進來內側車道 可是我根本沒聽到 我車上另有兩名乘客跟我一樣也沒聽到
就這樣我仍然往內側車道過來他就這樣從我汽車左後方擦過來 造成我的左邊頭燈全毀 也凹了一個洞
他機車最後摔在內側車道 因為本來要從我左後方切過去 但是我沒發現他一直往內側開
因為他是往內側想要切 但是最後還是沒切過去(不懂他明明看我往內側車道開 為什麼不往右邊切)
他的機車外觀看來沒事 目前看來很明顯是他騎機車來追撞我(因為我車子明顯外觀損壞嚴重)
後來有叫警方來 承辦員警有備案 不過他建議車險公司出險和解就好 我們也各自筆錄簽名後就散了
人員受傷:他的機車後座女朋友跟他都是擦傷(我有叫救護車送他女朋友去醫院 經診斷確認是皮肉傷而已)
車子損壞:我的左前方整個頭燈全毀 車子左前也凹進去
機車損壞:他明明下午車子還能騎 現在居然晚上就跟我說車子壞的很嚴重要修跟我獅子大開口
我車子要弄好加上鈑金至少上萬塊跑不掉 我都沒要他負責了
現在他居然獅子大開口要我負擔他的修車費
我本來已經想說仁至義盡出險幫他們負擔醫藥費(大概二千塊左右)
請問這種情況我應該要付錢和解了事 還是應該要據理力爭跟他法院見比較好呢?
有哪位有經驗的兄台能給我點建議呢?
他的機車外觀看來沒事 目前看來很明顯是他騎機車來追撞我(因為我車子明顯外觀損壞嚴重)
變換車道不是有打方向燈就可以切進去,是你要讓直行車優先,不是直行車要讓你,跟誰撞誰沒關係,對方雖有超速嫌疑可能也有肇責,但送鑑定你的肇責不會比他低,你確定要走訴訟嗎?
人員受傷你有強制險可理賠醫療費用,強制險不分肇責都可申請,不用你出半毛錢,請對方把醫療收據備齊就可申請,機車損壞可用第三責任險(財損)理賠,也不用你出半毛錢,醬對方問題不都解決了.
你的車就用車體險先修後續就由保險公司來處理,如果是對方的錯保險公司會找對方負責,如果是你的錯保險公司會出這條,明年給你調保費.
如果你只有強制險,而其他險都沒有保,就拿出你的誠意去處理,你會少賠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