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氣奶油 wrote:只是...與其興風作浪,是不是做些更有意義的事情還比較好?...(恕刪) 您認為什麼是有意義的事?又,您怎麼知道網友在大罵的背後,是不是也做了什麼事?再者,要不是網友群起聲援,在網路上發難多時這案子早就石沉大海了!當時本案沒被報導,被壓下來的時候大家在網路上喚起記者注意的時候,您有參與嗎?還是您這為這是沒意義的事?現在各媒體因為網路力量而不畏惡勢力的開始報導時您還是認為網路上的聲援沒意義?
如果不是葉少爺有錢撞死人開的是C63每天都在上演酒駕車禍獨獨有錢人出包才想趁機來上一腳平常呢?有誰有做什麼嗎?沒有針對何人也沒說怎樣是對是錯但是一切都由媒體與集體暴力制裁的社會說悲哀嘛~好像言重了我只能嘆口氣~繼續過我的日子
根據公投法,約需90433選舉人人數連署就算這次讓此『人』僥倖逃過,為了以後此類憾事能儘量減少大家努力讓酒駕修法成案吧!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網路的正義也許不是真正的正義,也許是有缺陷的正義!但他絕對是生在自由國度不可或缺的正義!連這種正義都沒有,只能在沈默中滅亡。講大道理?做一些比這更用的事?拜託,大家都小老百姓又不是啥執政者。靠自己有限的力量出聲來匯集小市民的吶喊。如果連這種聲音都沒有.....什麼事情都只能乖乖吞下....小市民都有自己生活要過,不是每天上街頭抗議一堆不公。這種力量,需要發文者好好想一下。最簡單的例子,01罵一罵很多消費糾紛獲得廠商重視了。01寫一寫,廠商高層來摸摸頭了。這就是01鄉民加持的力量,至少這聲音會有被重視的一天,而不是永遠自己苦吞!
對...我自以為正義...不過呢,為了我自身、家人、朋友安全,有必要讓政府好好修法重懲酒駕!我懶得跟你辯...在我的心中,垃圾車駕駛違規很可惡,但在市區酒駕、飆車撞死人更可惡!若葉少爺沒酒駕、沒飆車,會撞上垃圾車嗎?就算撞上,會死傷那麼慘重嗎?
跟他是不是有錢人確實不能說有直接關係,但是間接關係是有的。蜘蛛人電影裡面有句經典對白: 力量越大,責任越大。之所以會有這句對白,自然是因為力量越大的人很容易就變得不負責任。偏偏在台灣社會,有錢人的力量通常跟他有錢的程度成正比。當然你可以說鄉民網友們都只是在螳臂擋車狗吠火車,就像美牛油電漲價大家除了汪汪叫以外也不能怎樣,但是無論如何至少大家表達了自己的意見,而不是因為反正於事無補就默不作聲讓那些人更加肆無忌憚,甚至進而以為大家都很贊成他們的所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