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月我們家的車停在路邊被撞
我發現的時候
肇事者已經肇事逃逸了
當下馬上報警
後來因為有目擊者有追到是誰
對方是大貨車 (好心疼我們車的休旅車)
肇事者來的時候我們就跟警察做筆錄
他跟警察說會負責賠償幫我修好
打給他的時候就是一直以現在沒錢一直拖
後來我爸答應給他一個月的時間
現在打給他 他就"現在不要跟我說這個" "我現在很忙" "我現在沒錢"
等理由就直接掛我們電話
根本沒有想要和解 態度超差 很沒誠意
傳簡訊也不回 事發至今 從來沒有打給我們 也沒寄過簡訊 也沒道歉
我們只要求13370的修車費
也沒很多 他還有錢拿智慧型手機了(好像是三星S2 頗新)
感覺就是在耍賴
所以我打算直接去台北地方法院提告
我想請問一下我應該先準備些什麼
我現在有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 交通大隊那邊有筆錄
3 我有事發監視器畫面
4 汽車維修單
請問各位
程序要怎麼跑 還需要準備些什麼
我們現在除了修車費 想另外要求民事賠償(有錯請指教)
1 追究他肇事逃逸的部分
2 當天花了兩個小時等他回肇事現場(因為他已經跑到外縣市了)
那天本來要跟朋友練球 為了要處理這件都泡湯了
3 當時沒車的不方便 碰上假日+待料 整整等了5天
4 我跟我爸花精神在處理這件事 他卻態度很差
因為這件事情 我跟我爸心情都很不好
5 對方是綠牌大貨車 有業務過失的部分嗎?(他那時候在工作)
6 其實沒有想要得到什麼錢 只是想給這種人一個教訓
請各位教教我怎麼做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