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民...
今年初,1月26號下午小弟在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97號發生事故...
謝謝各位大哥這一天來給小弟的建議,本文章暫時徹下,已免節外生支,待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才分享~
謝謝大家~~
的卻,當天是我,因左轉未禮讓後方來車才導致這場事故,我是主要的肇事主因,我認錯,對不起!!!
但我並非故意,也無酒駕等其他圍規情事,且對方傷勢真的也沒有多嚴重~
我也有誠意要解決此事啊~
對方何以對我開出明知不可能,但那麼高的天價賠償金????
我也只是一個剛新婚不久還在工作上努力打拼的人,我真的沒有能力有不想給對方那麼多無理的賠償金...
難到我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等他去告我,最後縱使法官會還我一個較公正的判決,但我也要吃上過失傷害的前科!!
我真的不想有前科,我做事清清白白!!!此事到此,真的有夠無言~~
對了再次請教各位大哥~關於本週五的調解會,我本人除了會與保險員一同出席外,
另我還需要準備什麼或該注意些什麼嗎???
請各位大哥給小弟點意見吧,感謝各位大哥....
樓主不用煩惱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