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巷子出來要左轉時,擦撞一位騎機車的女孩
以下為現場圖

我是A車當時前方號誌閃紅燈,於是停下來打左轉燈等待
然後一點一點慢慢出去,大約等待觀察一分鐘多
左方號至為閃光黃燈
看到汽車都沒有了後,有注意到遠方藍色機車 (B車)
之後看右方無車輛,再回頭看左方也無車 (不知為何這時看不到藍色機車)
於是起步準備左彎
接著事故就發生了,如以下

機車騎士有跌出去,當下第一時間下車查看那女孩是否受傷嚴重
然後警察、事故記錄、陪同騎士去醫院急診檢查
也幫對方付了急診費用,並互留下聯絡方式
我的車只有前車牌小歪+有卡到對方機車的一點藍漆
可是女孩的機車,聽說無法騎了報修要5w
目前是溝通良好,大家都希望保險公司能解決掉
她身體上沒大礙的話,應該就是和解
過程中都很和平,雙方也都客氣禮貌以對
但是自己心中還是有很大疙瘩
不知道這樣的情狀自己肇責比例算大嗎?
還請有經驗的朋友解答 m(_ _)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