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天才的設計!越改越天才!地點在高雄市十全路大連街口原兩段式左轉待轉區是畫在慢車道的行駛路徑上那你會想原慢車道上的車怎麼辦?撞待轉區的車?想必往左閃避至慢車道左側或快車道,壓迫到左側車輛與影響後方車輛交通局終於發現此問題,所以刨除掉了!但是又很天才的把待轉區劃在人行道上,要騎上去還要壓過與輪胎平行的凹槽與斜坡,一不小心容易發生意外,就算安穩的騎上去了,恭喜你一張罰單行駛人行道行駛內側車道左轉彎也一樣一張罰單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誰管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機車應最外側兩車道!管你幾線道能不能行駛可左轉之車道,掛上告示牌你就是要兩段式左轉!
昨天竟然在新聞看到與這篇相近的內容,想必是來這邊偷的不過這次比較好了,不是翻拍網頁內容,有實際到現場拍攝。記者問相關單位進入待轉區有沒有違規行駛人行道問題,相關單位回答沒有,並且說是依照規定T字路口設置內凹式待轉區。機慢車在小空間要大角度轉直角彎,我想請問相關單位路邊凹槽、斜坡、材質、防滑係數、柏油路面有符合規定嗎?我敢說此待轉區設置事件到最後一定不了了之,危害到自己權益也沒人要注意或反映,出事情再來哭找人賠。
webreg wrote:奇怪內線又不是禁行機車為何要分段轉 當初未按照規定設置的禁行機車標線是我向交通局反映的,刨除之後兩段式左轉告示牌依然掛著,詢問交通局此路段(十全路)機車能否逕行左轉,回答是可以。(不適用於其他兩線車道路段,被開單別怪我喔!)那有無告示牌又有什麼差別呢?危險與安全?只能說要不要掛告示牌隨當地設置,一線車道也要兩段式左轉的也有!
瞎透了的設計...如果這路口汽車是不能左轉的,就連機車也別左轉就好了,因為沒有讓機車待轉的空間,那種待轉區如果天雨路滑摔傷了,官員要負責嗎?如果汽車是可以左轉的,就請機車跟著汽車等左轉就好了。不要什麼都只想待轉解決,這種填鴨教育,搞到最後人民連如何正確左轉都不會了。
只能說這樣叫人家怎待轉啊,因為小弟也是機車一族,\常常遇到一些路段是要待轉,又沒待轉區的尷尬路段,停在斑馬線前怕被直行車輛給撞到,總是提心吊膽的,沒想到居然有人直接把他變成停車格,沒想到阿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