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劃線標記事故現場後移開事故車輛是錯誤的~~

昨晚, 國三甲東 一台小黃, 另一台就是我啦

小黃 因怕錯過交流道, 以很慢的時速, 有點怕怕的切左, 聲光警示外加冒煙的 Preceda2 還是頂了一下,

兩台車佔滿兩線道, 於是拿出防水粉筆, 自行標記雙方車輛 四輪位置 及車號

移車至路肩放置三角牌, 期間 有三台拖吊車不請自來, 看看沒搞頭都自行離開

報案後苦等宏斑馬來處理現場, 至此的心得是 拖吊車的效率值得[ 國道警察]學習

國道警察到達後, 直接指責為什麼自行移動現場, 我們移車的原因不就 為了 安全&不妨礙他人&媒體宣導

期間 號稱 30分鐘後到達現場處理的 新安東京海上保險 再電話一端 傳來國道上她們不能處理 ,

兩方駕駛跟國道警察要求多次, 連去看看畫的線都沒有, 還說妳們標的要是有效那要警察幹什麼~

車輛移到所屬的分隊處理, 撐了很久, 我認為我沒有 100% 的肇責, 至少去畫個圖量測一下

看了先前很多討論, 想要求各程序正義都沒機會, 酒測到是有吹, 小弟第一次吹說~

全國警察的慣用處理法, 都是希望大家趕快橋好誰賠誰, 大家都知道要小黃賠應該跟中頭彩一樣難,

結局跟心理預想的一樣, 懶惰消滅正義, 我方出險陪對方, 唯一給對方的教訓只剩營業損失吧(保險有賠這項嗎?)
11/15update: 承辦人員說對方要求營業損失,保險公司回敬零件折舊
一般情況是不賠營業損失,也不算零件折舊,修到好就是了~

自己的車頭也是蠻傷的,.


總結:
1. 小黃路不熟, 以為第一個路口上汐止, 企圖外線左轉, 其實真正的路口 還有 8-900
2. 自行標記 警察居然不承認, 真是, 警方說法是, 肇責 100% 確認的才適用此作法~
3. 新安的現場處理是到分隊辦公室, 晚到是不是應該要給折價卷阿~

以上處理僅供分享, 若有何改進方式, 也請不吝分享

11/15update: 承辦人員說對方要求營業損失,保險公司回敬零件折舊

12/17 update: 理賠員真難找, 只有公司電話分機, 外出機率還瞞高的`
過了一個月, 用E-mail 問一下最後理賠狀況, 經過三天完全沒回, 幹的好~
承辦理賠的初期 還有 E-mail 來通知, 受理, 預估等 跟真的一樣~

12/18 update: 終於收到回覆, 對方維修金額 14,919 . 靜觀其變
我到要看看福特Tierra 的車尾修了啥, 難道是 碳纖維保桿, 貴金屬內鐵, 賓士烤漆 ,






ryanx wrote:
3. 新安的現場處理是到分隊辦公室, 晚到是不是應該要給折價卷阿~

天啊~~電視廣告果然不能相信,我一直以為是到現場勒~~~
大家別被廣告誤導囉!
想要他們30分鐘內到
只有剛好在他們公司
旁不小心被A才可能...
真的是這樣嗎?

三年前車子被A到, 也是自行畫好車子移開,

警察來了說........你沒畫輪胎中心點, 只有畫輪胎四周, 不準, 沒辦法採用...

為甚麼不跟我說自己畫的不算數就好了????
--
如果沒人員受傷

那到底要不要移車

先前不是說 要不影響到後方


保險公司的廣告本來就不能信
他們哪有那麼多人處理車禍
之前被a到...報警時,我也有問要移車嗎
結果警察說不用.....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還是不要移吧!可以被開單,但是不能找不到人賠。
一堆又一堆的事~~
我還以為他們的人都會輕功哩
用飛的到現場這種 哈
01有三多 01嘴炮多 01腦殘多 01宅男多
故障標誌拿出來是很重要的!!!!

另外與機車有關的車禍

絕對不能移動機車

連扶起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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