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陪朋友去談車禍和解,對方車頭撞我方機車右側,
對方保險公司認定肇責是對方7成,我方3成,
也就是對方賠我方7成,我方賠對方3成,
先不討論肇責是否正確,單就賠償金額討論,

我方是機車,維修費+醫藥費6萬,
對方是百萬休旅車,維修費7萬,
這樣算下來
對方賠我方4萬2
我方賠對方2萬1
等於我方只能拿到2萬1
對方肇責多,我方卻要自付高額維修費及醫藥費,
這樣賠償方式合理嗎?

更弔詭的問題來了,
如果對方開的是千萬超跑,
他撞我們,一樣的7比3肇責,
我方一樣是6萬,
對方維修費高達70萬,
對方一樣賠我方4萬2
我方卻要賠對方21萬
這樣合理嗎?
非常的合理

這也就是為什麼"保險"那麼的重要...

繳保費的時候很痛!

用到的時候很爽!

前幾個月我朋友開車到路口要左轉

殊不知被對向的直行的機車撞上

整台機車撞爛 已不能騎

汽車右後側受損 要修21萬

雖說是被撞 但初步判決出來是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所以機車騎士後續直接拿出醫美收據 植牙收據 開刀收據 還有一些我忘了~

總共醫療部分是82萬!


當然


最後保險一次解決 !!


你這個...............真的是小case

別 放 在 心 上


P.S 對方的摩托車也幫他修好了 5萬....

老山羊 wrote:
今天小弟陪朋友去談...(恕刪)


合理阿..
你有肇責就代表也有過失
機車也有保險 是你不保的 能怪誰?

老山羊 wrote:
今天小弟陪朋友去談...(恕刪)


粉奇怪,不是應該是第三方警察(交通裁決所)判定。

怎麼會是 >> 對方保險公司認定肇責。

要不要先搞清楚一下。

老山羊 wrote:
對方保險公司認定肇責是對方7成,我方3成,
也就是對方賠我方7成,我方賠對方3成,


聽對方保險公司在鬼扯 先等初判表下來再說吧
初判表內容大約如下
對方主因:支道汽車未停讓幹道機車
我方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撞擊點為汽車車頭撞擊機車右側
我知道這還有爭議,我可以再花3000申請鑑定,
我也知道一般保險公司的處理通則都是以7:3處理,
如果要爭取權益,我要想辦法讓對方全責,
但就比例理賠金額這部分,小弟真的覺得不太合理,
只能勸大家開車騎車,離名貴轎車遠一點,
自己被撞還要賠對方高額維修費。
一般肇責會判這樣很常見
保險也不是一直賠不用怕的
每次出險會加%上去且是跟人走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很合理,不服申請鑑定即可!

Newman.Chen wrote:
保險也不是一直賠不用怕的
每次出險會加%上去且是跟人走


所以寧可花大錢賠對方,也不願花小錢付保險增加的趴數?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所以建議板大跟其朋友

機車除了強制險,也要保第三責任險

這時候你就不用擔心這些了




車禍的發生,幾乎都各有對錯

很少是單一責任,就算是停車被撞

也要看停車的地方有沒有劃紅黃線或是其他的情況



您的是重機厚,那保險一定要買齊,其他的就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了

不然和解談不攏,要先進調解兩次,所以事主也要請假兩天

進法院提告方要先繳4000塊,要去被告的地方法院提告

法院還不一定會判誰贏,法官有法官的見解

要調你幾次你就要去幾次,還事交給保險業者去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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