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J wrote:
如果妳繳得起那就為爸...(恕刪)
他們三個年紀是…24.23.19歲……都不算小了!
我家重男輕女,我才會很小時就工作了!

我爸媽在我上國一離婚時,老爸帶走我大哥,老媽帶走我二哥…只剩下我…被丟來台中阿姨家…礙於阿姨家也有小孩,所以我都是下課跟假日時去塑膠工廠打工一個月1萬2,才能繼續唸書才能存錢畢業以後不至於被他們丟來丟去。

我要說的是……不是繳不繳的起的問題,只是全部都我負擔…我不甘心!
我長大了,他們老了生病了,我哥他們才叫他們來找我…

三年前開始他們大多生活開銷是從我這支出。我也事事順從力求表現,我只是希望他們也知道女兒沒什麼不好呀!
出生時上帝要我做女人不是我願意的,就像出生時家庭與家人是不能讓你我選擇的。
你說對了一件事情…我大哥5年前結婚時…就入贅到他老婆家了!從不曾出現過!有所求,人才會出現。
我爸也不好意思找我他就自己出去工作我只每月給他一點零用錢過生活,生病了才打給我而已,不然大多是我主動接近他。
我媽是從我哥跟他女友同居以後才回老家住,不然就是在我這。
我不能搬家…因為這間房子…我簽約10年,是以前學姐他家要移民時,特地留下便宜租給我的!
原本這裡可以租人1萬,但是他們只收我5000。
謝謝妳!
我心情好多了!
因為妳讓我確定了方向…也許他們都覺得這是應該的吧…我該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