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應該重視危機處理 將危機化作轉機(本文有修改)

planetx wrote:
銀行作業錯誤讓客戶溢...(恕刪)

新台幣可以打折那就是買假鈔了吧??
★電腦狂◆jdli:時間多捐獻給自己的技術跟修養,網路上的名聲就跟packet依樣,傳過水無痕
jog113 wrote:
這次DELL 的做法...(恕刪)



那DELL公司算不算是

以"利誘"方式取得買家的個人資料

這算不算有罪.有人能解答嗎?


其實我覺得DELL公司

他只要把每一位有訂購LCD或NB的顧客

以個人資料為限一個人(不管買幾台)

都補償每個有買的人.一張千元百貨公司禮卷

或消費卷..可以花在吃喝玩樂的地方

我相信很多有訂購的人一定會很樂意的接受的

PS.我自已沒買
xpuser wrote:
其實網購系統為避免K...(恕刪)

就小廠而言是這是防呆機制
就大廠而言是這是少收貨量

不是每家公司都有本錢做 DELL 的這種無限收單系統的..
--
不過因為流程的不同可能也沒法比較

因為 DELL 的流程你從網站上下的單 並不是交易確定, 但它可以先取得你的資料, 它是 offline 金流, 儲存您的帳戶資料至交易完成or取消

目前兩大家的購物車的流程是包含 交易確定, 跟online的及時付款金流, 信用卡等即時付款機制不儲存您的帳戶資料

兩者流程是不同..
offline交易方式風險度消費者大於廠商
online交易方式風險度廠商大於購物者

--
不管哪種方式都有其風險
至於願意承擔風險與否就在於個人的信任度

網路購物有別於ATM提款
這樣比喻並不適當

ATM領款 多給你你也必須繳回..否則會被告
★電腦狂◆jdli:時間多捐獻給自己的技術跟修養,網路上的名聲就跟packet依樣,傳過水無痕
CITY HUNTER wrote:
那DELL公司算...(恕刪)


以"利誘"方式取得買家的個人資料 只能說合理懷疑..
畢竟連續不到半個月發生兩起

有罪與否在台灣要法官認定
讓法官相信DELL這是故意之行為..
是實上購物者應該是根本無法舉證

★電腦狂◆jdli:時間多捐獻給自己的技術跟修養,網路上的名聲就跟packet依樣,傳過水無痕
有聽說過國外 某家虛擬主機空間公司...
專門以低價促銷空間~~讓買家以信用卡付款
刷完了累積用戶數量~~然後再進行倒閉
然後在另外成立新的公司繼續騙

聲明
(我不是指DELL , 以免毀謗名譽罪)
"利誘"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這個要成罪應該很困難,你必須要證明他有標錯價的目的在於取得你的個資
在這種情形下也能認為他是種詐欺行為(利用詐術騙取個人資料),而不是要把東西賣給你
這....我想原告方應該是相當難舉證的
除非是出現販賣個資行為,那這就很明顯的觸法了
我個人是覺得比較大的問題會是在信用卡的交易上....

以之前Dell LCD事件來說,根據Dell說法你在網路上完成所謂下訂動作並不代表交易成立
而你提供出個資,對賣方來說並不是我是某某某我買了這個東西
而是我是某某某....我想要買這個東西,你能不能賣給我?
當你下訂給Dell或是匯款、刷卡後都不代表買賣合意
變成好像消費者提出要約(我要買這個東西),Dell合意(好 我有我賣你)
在網路購物的架構下Dell這種論點的確是蠻奇怪的
因為這比較像商界間交易的下訂方式,譬如A公司提出100台NB訂單給B廠商
B廠商同意這個價格、數量才決定接這個訂單,而A公司再付款,B廠商再出貨

以其他網購平台來說,譬如我今天要賣50台NB,一台三萬
那我把這個買賣要約資訊散發出去,來喔~要買的來買喔!!
這時候買家的下訂變成合意,而兩邊買賣關係就剩下成買家付款而賣家出貨(各自負擔買賣契約上的責任)
這種情形很簡單,我下訂後刷卡或是匯款,對賣家來說就只剩把貨品給買方這環

但是Dell事件上,很奇怪的一點就是在付款這環
如果下訂單不能馬上成立這個買賣契約的話
照理說應該在賣方同意訂單後,然後再跟消費者說你可以在某某網頁刷卡
而不是在整個買賣還沒成立契約的情形下就讓消費者有付款的負擔
匯款上也是一樣,應該是賣方聯絡買方訂單成立,然後再告知買方匯款的相關內容
而不是你錢都給他了,然後賣家說:沒有啊~我沒同意要把東西賣給你啊!!
買賣契約還沒成立時,雙方自然都不需要負擔買賣中的責任跟義務
所以就Dell的論點看來,個人是覺得有這種問題存在....


heartsword wrote:
"利誘"方式取得個人...(恕刪)

這位網兄寫得很好,
也指出了這次事件中對於契約成立與付款時程的矛盾處…
是看了一堆DELL文中較具有建設性的文章^^
哎呀,樓主講這麼多,要是你 你會賠嗎??
人家DELL是大公司沒錯!!他們說了算!!阿不然勒? 不過你還不是因為沒買到才在這邊說些有的沒的,趁人之危有什麼好大聲的!
xpuser wrote:
如果你去提款1000元
ATM吐出10000元 要不要繳回(系統錯誤)
如果你去銀行存1000元
行員輸入10000元要不要撤銷(人為疏失)

以上兩種案例好像都沒有聽過道歉的




噗嗤

這x比喻讓我的早餐噴了一地
sueshihwei wrote:
詐騙集團此時應該勾結駭客或dell內部人員,搞個很像DELL的商品網頁來吸金
光靠這些匯款的人就可以吃很久了~~~...(恕刪)


真是非常有生意頭腦的人,詐騙集團應該會跟著時事更新,之前是冒用Y拍登錄畫面,這次如果是冒用Dell的網頁,
真的是噱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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