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一篇有關二手買賣中配件的問題…真巧我也有一則要分享

1. 買賣前,買方發現商品有瑕疵,賣方自動降價 降價金額雙方同意
2. 買賣時,買方發現商品另瑕疵,買方要求降價,賣方同意 降價金額雙方同意 "完成交易"
3. 事後買方發現有部分功能不正常(附贈的副廠電池故障), 與賣方連繫後
賣方同意退貨處理, 買方不同意此做法
4. 買方要求將此功能必須正常,協調後賣方寄出一顆新的副廠電池 ,買方接受此補償方式

整件事拿掉情緒因子
賣方與買方都沒有錯~~
賣方也很有誠意處理自己因為沒有充分表達的狀況 2度降價 + 可退貨(到府) + 全新的副廠電池
目的也是為了把事情處理完成,且買家最後也同意處理結果

都是情緒上的糾紛,人與人都是互相爭面子
賣的人希望價錢越高越好
買的人希望價錢越低越好

各有各的立場,要買中古撿便宜本來就是要像買家那樣,觀察入微爭取自己的權利
因為賣家又不是專業的買賣商人,買賣時候提供的資訊當然不會像一般的商店那樣透明
有時候我賣東西時,還是有些買家抓出毛病,因為他比我專業細心...
我不是工程師,所以也無法知道我自己的東西是不是100%正常
大部分的人總是等到停擺或是真的有狀況才知道(汽車..機車..很明顯例子)
中古買賣就是有這樣風險

看整件事得到一些結論

1. 買中古貨..沒有對你要買的東西有相當程度了解,可能吃虧的是自己
2. 賣的時候也要檢查所有東西是不是都正常,避免買賣糾紛,就算是贈品也要是好的
loveshou wrote:
最好他賣東西時PO的照片可以"很巧的"都避開那些瑕疵並且決口不提~(真那麼神的話,請容許我先拜3下.....)


這點沒人在幫賣家講話,

不過這個買家殺價時就已幫賣家解套了,

請不要再拿這老梗出來了,不用功哦


loveshou wrote:
最好是他不知道那顆電池完全不能用(自己的電池的狀況怎麼會不知道?)~


很久沒用當然有可能不知道,

人家賣相機,副廠電池都算送的,有電池可用基本上就沒什麼好要求的,

何況賣家自己也說了,少一顆電池他也覺得很超值,

請再用功點好嗎?


loveshou wrote:
最好是他沒有扭曲買方的要求(人家有跟他要"全新"的電池嗎?)~


這就是買家厲害的地方了,

吃定這樣要求就一定會有新電池,

人家機子都賣了,去生一顆舊二手電池? 若又儲不了什麼電,怎麼辦?

只要是人,遇上了也只會丟顆新的給他,

這樣,買家不要全新的有意義嗎?
不知所云 wrote:
1.買賣二手本就有風...(恕刪)


反駁你.

1.買賣二手本就有風險,你可以選擇不要買

在某些不得已的情況下難道買家不能要求賣家即時幫忙解決? 非得退貨不可? 這時候買家所蒙受的無形損失難道要你負責? 顯然你沒看懂我那篇9樓的回文, 再去讀一遍吧!

2.賣家願意退貨是不想跟奧客灰下去,
更何況價格超值隨便賣都有人要...
是買家不想讓到手肥羊跑了!

奧客? 奧客是你能決定的? 奧客的定義是什麼? 你確定價格超便宜都有人要? 是沒錯啦, 但買回去的人我敢打包票都X聲連連(因為賣家不會"主動"說實話), 又會有一個受害者上當! 請你把因果關係考慮進去, 沒有這個因, 怎會有那個果? 你們都是把因果倒過來看! 更何況在我看來賣家難道會不知道那顆電池有問題嗎? 有問題還拿出來賣是怎樣? 一開始如果沒有賣家拿有問題的二手商品出來賣, 就不會有買家在不明白商品狀況下的情況"受騙"購買, 也不會浪費買家之後的協調時間, 不是嗎?

3.要送人請買新品,要轉賣請承擔風險
但以上問題早在買家驗機砍價成交後
是買家自己的問題...還同理心勒XD

現在經濟不景氣, 能省則省的道理你難道不清楚? 更何況你是誰阿, 你又不是買家, 買家決定買二手東西送人你管的著? 你的想法真的是有問題, 買家為何當場砍價? 那是因為他不想浪費時間退貨再去找另一個二手品, 再加上商品賣家在拍賣時沒有交代清楚商品狀況卻在面交時被買家發現而砍價, 這根本沒什麼不對! 錯的是賣家沒主動告知還浪費買家的時間, 不是嗎?
最近看到01的2篇都是2手買賣的問題~而且都是同樣為了這2手商品另外有瑕疵的問題~其實不管是買家或賣家~可以在交易時簽訂契約~~~契約內容可就2手商品品樣做條列式說明~並在雙方及第3人見證下~對於2手商品品樣條列如能接受既簽名~比方說~買賣雙方交易一顆鏡頭~~賣方已告知鏡頭外觀有使用過痕跡(掉漆~脫皮~凹陷)~買方也能接受這項外觀品樣下~雙方既可以在這項條列做簽名~如果事後買方使用再發生(掉漆~脫皮~凹陷)~就不應再對賣方索賠~當然啦如果買方買到一顆外觀如新的鏡頭~之後使用到掉漆脫皮~那更不應該跟買方索賠~(總不能你買到一台中古車~這10年的中古車烤漆都要車商包吧~~不合理吧!!)~又比方~如果賣方已告知這顆鏡頭光圈無法作動也不保證維修時還有其他後續狀況(如馬達也壞了)~及維修好的使用狀況~買方想買下後自行維修所以也能接受這顆鏡頭狀況~或是如果事後買方發現該鏡頭維修成本可能很大~或是發現不只光圈無法作等其他因素~雙方可以就這樣的情況去條例式立訂契約~並可對這項條例在有第3人見證下雙方簽名~其實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紛爭~~~也可以就賣方的誠信有所豎立~買方的保障有所依據~更不必動不動想要告對方詐欺或是跑到網站上尋求網民支持~小弟無心酸任何人之意~在這2手商品本來就是一個訊息不對稱的市場交易~買賣雙方本來就是要做到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自己都放棄這權益~面對到2手商品出現風險時就不應該有所怨尤才是~~
ddchabaa wrote:
這點沒人在幫賣家講話...(恕刪)


我沒用功...
麻煩您~前兩頁的文有空多爬一下吧...
上班時間還真是巧阿!?





沒事,大家請繼續嘿~
不知所云 wrote:
上班時間還真是巧阿!...(恕刪)



無所謂~反正我不是公務人員~(雖然我很希望是......)
唉,還真是不老實呀,

被人抓到當然只好說無所謂囉,

想把討論串弄臭讓它被鎖嗎?

還好版大有眼
啊,
買家=loveshou
怪不得.
不知所云 wrote:
上班時間還真是巧阿!...(恕刪)


才在想說 loveshou 怎麼這麼無理的老是說賣家不對,
買家才是受害者,
正想要請問loveshou的奇摩、露天帳號,
以便加入黑名單以免不小心做到這種澳洲來的高級貴客生意。
好在『不知所云』大大有查IP,
買家的 IP與loveshou更本就是同一個IP…
也就是根本就是同一個人在那發言…

真的是比陳*扁還陳*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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