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ATOM wrote:請問有人發現2008...(恕刪) 發這種文可能要先確認一下賣家喔~因為數碼寶貝據我所知,是出名的只賣公司貨...如果沒有發票或是購買證明...建議先不要隨便指明店家喔~這樣可能會被告喔....
您好,我是數碼寶貝的老闆,本公司自開業以來,從未在店面陳列販售水貨數位相機,更遑論在資訊展中公開販售您所提的Canon 5D II水貨相機,請您務必查證清楚再發言,若真如您所言,您所購之5D II為本公司在資訊展中所售出之水貨,則請您出示購買憑據(發票、出貨單等),本公司願原價買回,並會提供您10萬元賠償金,否則,請您出面澄清,以維護本公司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