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 向蔡老師,以及廣大的01版友們,真誠地道歉

剛剛我已經轉帳給蔡老師了,8000元全數返還給他,並已用簡訊跟蔡老師說了。

[致歉] 向蔡老師,以及廣大的01版友們,真誠地道歉
[致歉] 向蔡老師,以及廣大的01版友們,真誠地道歉

以上貼圖給01的廣大鄉民們,並請相信我,我是很有誠意處理好這件事情的。

另外,出言不遜令蔡老師以及鄉民們,覺得我在恐嚇蔡老師的部分,在此要致上最深的道歉。
我這樣做很不應該,不僅令蔡老師的教學生涯受到影響,也令鄉民們覺得反感,並且做了非常不良的示範。
除了道歉,希望來日裡能有機會當面向蔡老師致歉,送上禮盒,希望他能夠接受我的道歉。
跟鄉民們,我要跟你們致十二萬分的歉意,也懇請你們原諒我過分的行為。
也懇請鄉民們能夠高抬貴手,盼望你們能夠別打擾我的母校及師長們。

後續機器完修回來,我承諾給鄉民們的我依舊會做到:把完修單據、機身鏡頭照片及序號,完整貼上。

感謝廣大鄉民的諸番指教與批評,讓我知道我錯在哪裡,也給予我機會給進。
我會把這次事件牢記在心,務使以後人生上,待人處事都能謹記教訓,不辜負鄉民給予的教訓與眾多前輩朋友們的厚愛。
ducattiyang wrote:
這台D50是上週六晚...(恕刪)

這種事情雖然很倒楣
不過對方也沒說錯吧
畢竟都驗機了也很難證明是誰弄壞的
如果不能證明交貨時瑕疵即存在
對方又打死咬定不關他的事
那只能自己吃下來了
這種事就像羅生門
老實說誰對誰錯天曉得
至於說贓貨通報?
如果不是贓貨你大概就拿賣方沒輒了吧
感覺你也只是想拿贓貨通報逼迫對方出面處理
今年如果是贓貨但機子沒問題
相信你也不會去查或是查到是贓貨也是自己留著用吧
老實說這種手段會怕的應該沒幾個
台灣山林紀錄 http://www.wretch.cc/album/FloatBird
有可能是反光版與快門簾的壽命快到了...純猜測...高速快門時會來不及移開....嘗試往這個方向試試
偶是吉米王:橘子貓視覺創意實驗室(WWW.PCKING.NET)
ducattiyang wrote:
一直想買一台機器取代D80在營建工地(頭份)拍照...(恕刪)

抱歉跟原文沒什麼關係

大大您好,您怎麼捨得拿單眼去工地拍勒.........

小弟也只敢拿小DC去拍工地照片.....
雖然機子在誰的手上出問題不是很清楚,

但通常可從雙方的言談或舉動中看出些蛛絲馬跡,

希望大大能夠順利解決囉,

必要時就上法院吧,反正自認為已經吃虧了,

至少也得讓對方吃點苦頭
知道是賊贓不報告警察不知道違不違法。
ducattiyang wrote:
確認是不是贓貨 跟我...(恕刪)


那倒是
應該是快點確定的
畢竟看起來賣家已經擺明不會讓你退了
只能鼻子摸摸自認倒楣給個負評收工吧ˇˇ
台灣山林紀錄 http://www.wretch.cc/album/FloatBird
pcwang wrote:
有可能是反光版與快門...(恕刪)

以NIKON的堅固耐用
快門數才5000就掛的機會可能比中樂透還低
萬一真的中了機王那可以買樂透了
NIKON還沒聽過哪台機子再快門數五萬之內就收工的(又不是某牌)
雖然說反光鏡舉起太慢可能是彈性疲乏所致
但我猜是碰撞過有外力損傷才比較有可能
畢竟D50也不是多老的機子
台灣山林紀錄 http://www.wretch.cc/album/FloatBird
ddchabaa wrote:
雖然機子在誰的手上出...(恕刪)

這個CASE如果排除是贓貨的前提下
上法院沒啥用
一來因為舉證的問題幾乎可以肯定原PO敗訴
二來訴訟管轄採以原就被原則
原PO得到賣方住居所在地法院訴訟
對原PO來說更吃虧
另外還要花訴訟費ˇˇ
台灣山林紀錄 http://www.wretch.cc/album/FloatBird
freehubr22 wrote:
大大您好,您怎麼捨得拿單眼去工地拍勒.........
小弟也只敢拿小DC去拍工地照片........(恕刪)


您好
其實正是這麼久年份的機子 我願意拿去工地用
之前拿著我跟閃光的D80在工地用 接Tokina124 粉塵很多
一整天用下來真的蠻心痛的
D50+18-55kit 機身要掛很難啦 kit入塵掛了就丟水溝買過即可
算是不錯的工地組合

希望有回答到您的疑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