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玩鏡頭 wrote:
只不過是一起分享照片成果 你們不欣賞就算了 兩天下來一直囉哩八說的一堆
拍照並非自私 只為那一瞬間 縱使不可 拍者自會放棄
拍者也並非用途其他 或有不軌 這樣的作品 是不是也該放寬眼觀 用心的去欣賞攝影作品
沒有疑問阿... 不是有些朋友分享些美照
然後也給對方看了一下,對方也同意
放到網路上大家分享,很漂亮,沒爭議
如果「只為那一瞬間 縱使不可 拍者自會放棄」能夠做到
那很多好事都是成立的,並非側拍就是不尊重
幾次我在一些活動「負責記錄」
我一樣會拍些側拍照片,但話說回來大家都知道我在那邊
都知道我拿相機,都知道我會到處拍
事後照片放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
不喜歡某張照片的人也可以吭聲
簡單地尊重一下,這一切都很有道理阿
碰到不認識的外國朋友我跟對方說一句
Excuse me. Can I take a pic of you?
對方微笑一下,喀擦,給對方看,也沒什麼
把照片寄給對方的話還可以多交一個朋友
如果是認識的老外,偶而偷拍一下,還是給對方看
笑一笑,也沒事... 事後還是mail給他,就像這張

上述只是我個人古板的習慣
相信多數人處理類似問題的習慣差異並不大
我同意您的多數看法,相信您也不會覺得我上面講得太離譜
說不定照片都是差不多的,有差異的就是心態、處理方式、跟口吻問題
如果我在這個討論串中有措辭不當的地方,多包涵啦
KM (D7D + 24-105 F3.5-4.5) + Sigma(30F1.4 + 70F2.8 Macro + 28-200F3.5-5.6)
Samice wrote:
想想歷史上很多有名的攝影作品,不也是隨手按下快門.紀錄當時的情景
那麼.如果不是傷風敗俗.有所謂而為的拍攝.難道都該全部禁止?
. . . . 就算這張照片很有名,也是用他人的隱私換來的。
假設是未經同意就攝影、刊登的照片,你不會知道對被攝影者有多大的傷害,就算這張照片是歷史有名的作品,他一樣是傷害了對方而造就的有名。
也就是說,不管再有名的作品,也不能抵消他傷害了被攝影者的事實。
比如說某些人文攝影者拍攝流鶯的照片,某些照片的確很出名。
但是當某流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變成了某次攝影展的作品,成了有名的"流鶯",這張照片要是被這名流鶯的親戚看見了,話會怎麼傳??
這名流鶯以後還敢回家過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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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大大可就利害了,不只是取景的角度剛好就連時間也算的很準,也算是難得的作品....開個玩笑別生氣。
非常感謝這位大大能把自己被偷拍的作品po到這裡給大家分享,反正就是自然‧連自己看了都會感動,何況是別人。......大大很帥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