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遭竊Nikon D80和四顆鏡頭及SB-800

事發經過:

11/29:
此人游宗勳在花蓮某青年民宿從11/8住在本民宿至11/29號,說是來找女友(唸大漢夜間部,有騎車來本民宿載他多次),中間他感冒還煮飯還請他吃魚湯(浪費了~~),
原本預計11/29早上9:00火車check out,但於11/29號清晨1點左右騎本民宿腳踏車出去後即沒有歸還,
因本民宿僅留客人資料未留電話無法確認,後來自行去找才在火車站前找到未歸還的腳踏車~
並疑似帶走本人相機包包含鏡頭如下:
yenchia的相機在花蓮民宿遭竊序號分別為
Nikon D80(2114399)
Tamron17-50(A16)(044889)
Nikon 501.8d(309401)
Nikon 55-200VR(331490)
Tokina12-24(7131398)
Nikon SB-800閃燈(2578614)


11/30:
早上10:00在Yahoo拍賣賣家Pcgo99@xxxxx.com發現失物並要求店家不要賣出,但店家一開始跟警察表示不會賣出但下午說賣出了~(在光華新生南路上有店面~~心痛阿~)
下午趕火車到台北~晚間親自到店家詢問並由店家提供買賣契約資料確定是游嫌

12/1:
一早搭火車回花蓮~(累阿~~)警察在做筆錄,表示要與游嫌連絡,但一開始沒接,之後就關機了~
警察說要用傳票傳他,最快要一月才有可能~甚至到過年完~XD~
現在yenchia不知道警方這樣做法是否會讓嫌犯就這樣跑了~要如何求償~因為這台也是yenchia的工作用機~
我有此嫌的身份證字號,住址,手機....警察這樣不能直接去抓人嗎?還是可以透過何種方式幫忙找回
據了解此人家裡是在做美髮業的代理商(這段其間聊的~)

有在光華新生南路店家或網路上購買到者請與我聯絡,贓貨已觸法
並已在警局報案!!





12/2更新
還在等店家提供錄影畫面,
警察不知道去找嫌犯了沒~~(有證據了,還不能抓嗎?只能用傳票傳~XD~)

12/2 11:36
連週刊都覺得要按照程序來
台灣公務人員辦事的方式就要一切靠公文來嗎?明明就有事證~什麼年代了網路這麼方便
花蓮~台北要縮短距離~提升辦事效率不就要靠網路嗎?
而且要傳本人還要發兩三次文~請竊嫌到案說明~沒到才通緝~那是縱放嫌犯嗎?手機都關了~這麼清楚~
本人自己可以當天殺火車上台北親自店家問,警察們來往就要靠公文!!
本來有機會不要被賣出的鏡頭~也被店家說的早上沒賣出~下午確賣出~
真是心灰意冷

12/2 14:12更新
本來想請派出所警員幫忙調台北此店家當天的錄影畫面
但是派出所說沒辦法,只有發文請台北當地派出所協助去調(發文要一星期~~)!!
但感覺就是目前案子已經送出去就靜待此嫌投案~
連我問手機打不通,能否打家裡電話詢問都說沒辦法

12/2 18:32
這個店家真的有問題....
取消交易了....
55-200 VR
今日有電洽花蓮王廷升立委的服務處黃主任協助關心此案
希能進度能快些,
既然知道姓名,住址,身份證字號~應該就會知道家裡電話而不需要在等了吧~
警察目前說法是說查不到家裡電話~

12/3 10:20
台北縣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翁大哥來電表示已關切花蓮縣警察局豐川派出所
但管轄權是花蓮這邊...
所以要花蓮發公文給嫌犯...
沒辦法打家裡市內電話告知嫌犯或家人
真的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12/3 16:33最新進度

王廷升委員服務處的黃主任再次來電
(不分外地遊子的關心此案~~)
表示與所長連絡過
但嫌犯也尚未到案..

12/4

一天又過去了...
今天也發了存證信函
就不要警察的函件通知比我發的存證信函還慢到~~
這篇我會持續更新到竊嫌繩之以法
要讓更多人知道如何處理

12/8
今天存證信函的回函到了
不過是由此大樓的管理員收的
打電話去管委會據了解是游嫌家裡人簽收
現在就看家裡人有沒有誠意解決了


12/14更新
不知不覺半個月要過去了,
今日有台北萬華分局的陳大哥來電關心(月初發的求助信今天來電)
,但表示如果也在台北做筆錄會有點變成一案兩辦
又表示要寄資料給在花蓮的我,而花蓮這邊的警方目前都處於沒消沒息的狀態

12/16
店家已經提供竊嫌銷贓影片給警方
不過沒有賣出去的影片
正在處理當中~
也請各位先冷靜有進一步消息會告知
等待是長久的,今日與此店店長連絡三次,店員皆表示店長不在或外出,我也留電話給他請店長回電但目前未接到
在這邊順便提供一些能找到自己相機的一些自保方式
*1.相機序號一定要有(不管是拍照或是保證書,所以快拿相機把愛機編號記錄起來吧)
*2.把相機做些記號(外觀能夠辨識,隱藏版的也需要)
*3.沒事幫自己相機多拍些照吧
*4.警方在此案中,對於相機,電腦和網路是不熟悉的,所以除了作筆錄,發文,發函和通知外別無他法能處理這方面的問題,所以資料必須靠自己來蒐集,如果竊盜對於警方來說是小案子的話,那警方在電腦網路方面實在必須加強

以上一點點心得~供大家參考~再次強調快幫自己相機拍拍照吧~


12/17
TVBS新聞採訪

我個人是沒看到報導,
有網友可否協助提供
不過看到文字訊息,
有幾點要澄清:
1.店家說賣出是中午到下午左右就說賣出
2.一早連絡店家說是贓物的是警方
3.待影片畫面公告後再提供其他資料

12/18
TVBS


12/20

原定昨日嫌犯表示要到案
下午一點沒到
在傳簡訊表示三點多會到
但人還是沒出現,
案情交由司法處理
關心此事的網友,
我會在適當時機在告知,謝謝

2011/1/3

離事發都已經兩個月,都已經跨年了!!
主嫌仍未到案,且12月中耍了警方和yenchia說要出面投案
公布完整監視器畫面
認識游宗勳的人或他家人的,
煩請勸他出面投案
Taiwan Go Go http://album.blog.yam.com/TaiwanLisu

yenchia wrote:
yenchia的相機...(恕刪)


怎麼會有這種人

幫推
希望早日抓到兇手!
祝你好運!
yenchia wrote:
yenchia的相機...(恕刪)
這種人如果被抓到的話應該要把手剁掉....

祝樓主早日找到
人性的貪念阿...

為了這些東西而身敗名裂...
何必呢...
如果是住客,應該可以透過民宿業者找到這個傢伙吧?
請將照片公佈到各大網站 , 人肉搜尋是很快的~~把他揪出來繩之以法
冏!
我比較好奇的是...
樓主如何確定照片中就是嫌犯呢??
因為在文中並未看到...

希望樓主早日抓到人囉~
iauwen wrote:
如果是住客,應該可以透過民宿業者找到這個傢伙吧?

很難講

通常房客登記有案的名字不一定就是竊賊
有可能是流動人口專門來民宿湊熱鬧的...

PS. 南部鼎鼎有名的康X商旅集團,其上網區常有流動客在此上網...

yenchia wrote:
yenchia的相機...(恕刪)


我有個小疑問...

樓主怎麼知道是他偷的啊...?
而且剛好樓主也拍到他...

不過有了照片應該比較快抓到吧...

大家來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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