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系統(Four Thirds System,又經常直稱為四三系統)是一種常見的照相機感光元件規格,由奧林巴斯(Olympus)與柯達(Kodak)共同設計研發並推廣。此規格針對數位單鏡反射式相機,目的在於使不同製造商之間生產的交換鏡頭產品可以無差錯的組合使用。4/3系統的名稱由來是其影像感光元件被特別設計為三分之四吋(約33.87mm)與長寬比保持4:3的規格。然而,這裏的尺寸並不是影像感光元件實際的尺寸,而是成像圈的直徑。
筱江 wrote:4/3系統(Four Thirds System,又經常直稱為四三系統)...(恕刪) 這是直接引用中文版維基百科的吧?維基百科: 4/3系統有兩個問題1. 這段少了最後一句 "大致上來說,影像感光元件必須位在成像圈正中央並且完全包絡在內",而這句又正好與前面 "成像圈直徑" 矛盾。2. 英文版本的說法不同,並沒有說 4/3 英寸是它的成像圈,只說它是基於過時真空管時代錄影機的玻璃管直徑而來。參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Four_Thirds_system不改鏡頭的話,4/3的感光元件可以做到多大?
筱江 wrote:4/3系統(Four...(恕刪) 你引的中文維基裡頭的訊息錯誤還不少. 最明顯的錯誤是4/3系統對角線長度並非33.87mm, 而是21.63mm. 工業上的"吋"跟"英吋"稍有不同, 英吋比較長.要參考還是參考官方的白皮書比較準確吧, 21.63mm對角線清清楚楚的寫在上面:http://www.four-thirds.org/cn/fourthirds/whitepaper.html
另一大師的解釋:CCD Size 的表達慣例目前市面上消費型數位相機的數量幾乎佔掉了總產量的7成,這一類型的特色多是輕薄短小,使用 Aspect Ratio 長寬比皆為 4:3,清一色都是 1" 以下的設計;比較常見的有:1/3.2"、1/3"、1/2.7" 、1/2"、1/1.8"、2/3"等。至於,等同傳統底片面積的 CCD 或 CMOS 因為所使用的長寬比由 4:3放成3:2,就不以『英吋』作為表達方式,而改為 Full Frame 或 35mm Film Size (面積:36×24mm)直接稱呼,比這小一號的或稱為 APS(25.1×16.7mm) / APS-C size(23.7×15.6mm)也是同樣的道理。近來,為了補足 APS-C 以下的 CCD 尺寸空間,由日本 Olympus 主導的 4/3 系統(比一般消費型數位相機的 1吋型CCD 再大上 1/3 (22.5 ÷ 16mm)),但比例不是 3:2 而是 4:3 ,是故沿用『英吋』的稱法,命名為 4/3 或是 1又 1/3 系統(見下圖比例說明)。資料來源:http://www.digital.idv.tw/DIGITAL/Classroom/MROH-CLASS/oh7/index-oh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