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買了一台K-7相機,快門數高達700多~雖然不是個非常大的問題,
但維修部小姐一開始告知我們能做更換新機的動作,但之後又告知不能更換
說法是我們購買的價格不是原廠價格所以不能更換,還很兇的回答:「不能換
就是不能換阿!你價格買的那麼便宜就是不能換」維修部態度那麼差,還反說
我態度差!到底消費者是你還是我!搞不清楚狀況的小姐!(那在3c展買的有問題的話
那那些人是不是也換不了新機了!)更扯的是他們業務部經理自稱姓"羅先生"雖然有道歉,
但還是不能做更換新機,你們小姐說出的話就該負責!不然當初好好說也可以,這樣我們
就不計較那麼多了,還一直說我們這樣討論無解!
我們是消費者得不到當初答應換新機的協議當然無解!那位"羅先生"如果是消費者就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了!請將心比心!
最後換新機的事就算了,我向那位"羅經理"要求那位小姐向我道歉,但那位"羅經理"說沒辦法!!!
一句沒辦法就打發消費者嗎??一直不讓那位小姐來和我道歉!哪門子的經理阿!處理事情的方式是這樣阿?
要你維修部小姐說一句道歉很難嗎?你們服務業不就是客人至上嗎?怎會是這樣?真的很差勁!
富堃真的沒效率又很沒紀律!最扯的是"態度差"今天我只要你那位小姐的一句道歉!還得不到!
總代理Pentax就那樣高傲嗎?富堃這家公司的人員態度真的是有待加強!差差差!!!!!
你買那麼便宜不給換是他們內部規定
說不定是因為展試機還是其他原因所以賣便宜點
在那邊吵怪丟臉的
從你的緒訴中我沒看到她說你態度差,只有看到他說『你買的價格那麼便宜不給換』而已
換個立場,今天要是羅先生是消費者,而羅先生要是有自知之明
知道自己買到便宜的展試機他應該也不會跑去維修部門吵
但如果是用正常價格買到展試機就另當別論了,但就算是這樣,要吵也該回店家去吵
你拿著買得便宜的機子去跟維修部門吵快門數,不就擺明著要坑人家給你換新機?
通常情況下這種公司的小姐我不相信一點禮貌都沒有
所以我不相信客服小姐一開始沒好好跟你說,如果沒有一開始就好好跟你說的話那就是那位小姐失職!
但我想很有可能是因為你一直盧,所以小姐口氣才跟著不好起來
凡事都有所謂的原則和例外
原則就是"通常"這種情況是能換機的,所以他可能跟你說『這問題可以換,請稍等一下』之類
一查才發現了例外『買到太便宜的機子不能換(等等的內部理由)』,所以你屬於這個例外,故不能換
這種解釋接受否?
再不接受你就當作是他說錯話,而樓主活到不知有沒有說錯話?說出來之後是負責還是更正?
說錯話這點不會因為對方是公司而自己是消費者而改變
對方說錯話,那個錯誤還不是很嚴重到足以最其他人造成損害而對方肯為說錯話負責,那是佛心不是應該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都喜歡把店家的佛心當成理所當然
要講拿出道理來說,不要一直喊著消費者消費者,消費者沒有比較大
消保法保護的是被商家欺壓的弱勢,而不是為了讓所謂的消費者拿來叫囂的
如果今天我是那個經理,我的下屬沒做錯事情我也不會讓他出來道歉
要是讓一個做對事情的下屬出來道歉,那以後我如何跟其他下屬交代?
而小姐沒道歉這點我又不太相信了,我想他在告知你不能換的時候話語中應該會有一句"不好意思"
如果當時你們在講這件事的時候他沒有說過一句『不好意思』的話那就是我誤會樓主了,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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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扼腕 ~~ 比二手還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