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戴安全帽?騎士不服警蠻幹

為了釐清問題,我們請了名偵探柯北幫忙分析

借一下人家的圖片


1. 反光部位不圓弧,不會是安全帽。

2. 沒有貼紙跟商標或logo,不是安全帽(可參照女奇事左前方,那就是有帶安全帽)
3. 照片中的形狀,跟女奇是展示的安全帽型狀明顯不同
以上兩點,再借借人家的圖片,感謝啦~


4. 不是警察手震,同樣可參考(可參照女奇事左前方),除非女奇事正在度估,頭上上下下的頭震...

5. 長髮騎車頭髮會被吹成葫蘆型,廣告中看得到,PTT鄉民也貼了一張例照


6. 自X時報的照片疑似跟原照不同(為什麼不同可能要問問該報的傳統...)

7. 說那邊車不多、為何不攔停的人,也麻煩看看照片,照片裡頭的確是一堆小機車,照片後頭還沒拍到哩...萬一攔停出了事,誰負責?

公堂之外假設一下,結論=女奇事在硬凹

真奇怪,為什麼有一堆人只會罵警察?難道做錯事敗壞風氣的人反而不用責備?
開版大也很誇張,至少內文改一下吧?以免誤導人家啊...
hunXter wrote:
說實話,照片拍得的確...(恕刪)


真的未經變照的照片,哪有模糊問題?

明明就是上報照片一看就是模糊的嚴重,很明顯加工,故意把髮絲抹掉是吧!

讓民眾相信那就是安全帽?這是哪家媒體?這麼喜歡玩photoshop啊?

只不過這次功力沒有上次高速公路的路肩來得高。

一個爛媒體讓台灣人是非不分...........可悲!
無恥的人真的很多
這樣也要硬凹
等真相大白的時候
又會躲起來不回應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死刑還是有它的用處在的死刑還是有它的用處在的
ginhochou wrote:
不過我還是很多事的想對於某幾個問題回應一下
一、警察為何不衝上去攔下來就好,照了一張這麼有爭議性的相片,導致這麼多的問題?
沒錯,我不敢說警察都很勤勞,一定有不少偷懶的警察心裡想
拍照就可以舉證了,為何要衝上去攔
更何況之前才有同僚因為這樣,導致對方喪命!!!!!
今天換作你是那位警察,衝上去想盡辦法的攔下她?還是拍照?...(恕刪)

虧你還是警察?這種話居然說得出口?
警察的職責是執行法律還是創造法律還是解釋法律?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中有提到: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 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後略
連在市區中慢速行駛的機車都不能、不宜,
那我實在不知道什麼狀況下是「能、宜」的?乾脆警察自己來立法好了,
被追的人跑了,然後掛點,那是他的事,本來就不應該跑,就算要跑,也要注意安全啊!這不是警察的責任,
現在是怎樣?法律規定了,然後警察可以自己高興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看心情執法?
以我每天開的國道六號來說,上面的警察都是用攔停的方式取締超速,雖然我覺得蠻危險的(我看那邊才是適用不能或不宜吧!)
國道都可以攔停了,市區不行啊?
我不是聲援事主,我看照片也覺得是沒戴,
但是對警察長期的執法瑕玼有點怨言…
有本事就去修法,把「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改掉,要不然就守法,別再鑽法律漏洞了!!
現在的警察好就像學校裡的學生,老師說身體如果不舒服的話,功課沒寫沒關係,有的同學(警察)就每天都說不舒服,然後不寫功課…
knift wrote:
虧你還是警察?這種話...(恕刪)


嘴砲大家都很會打,被追的人跑了,然後掛點媒體家屬會不出來靠x?你信嗎?
台灣人素有拼博的精神. 有道是頭過身就過. 面對這種事, 凹的過就是賺到. 沒凹過也只是鼻子摸摸自己回家. 反正也不會被罰更多. 我想我們都是在這種社會教育下長大的.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那些說自由時報變造照片的人快修改你的發言吧
免得被人告
1.蘋果跟自由是一樣的照片
2.警察後來公布的照片,跟寄給違規人的照片不是同一張
看景物的相對位置就知是比較早一點拍的
如果警察是連拍兩張
寄給違規人的是第二張
palmman wrote:
那些說自由時報變造照...(恕刪)


報紙登的照片應該是被開單的女騎士提供的吧?那...
一句話:微罪若舉證有爭議就該不罰。

就算真的違規,員警舉證有爭議,就該從輕或者無罪推論。

有沒有戴(有無違規)已經不是重點,而是員警舉證爭議過大,按理這種微罪在有相當爭議情況下,根本不應該告發。

鄉民吵老半天,根本就沒打到問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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