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powerslide wrote:
終於承認自己是要錢囉...(恕刪)


第一次看過賊還那麼理直氣狀
拿東西不是本來就要付錢嗎?

powerslide wrote:
先生 你又在雞同鴨講...(恕刪)


http://www.copyright.cornell.edu/resources/docs/copyrightterm.pdf

你是雞?我也不是鴨!然後我猜您比我短,反正您搞清楚,衝其量,您只是個律師,並不是個法官,在網上査到遃種case圖主打臝的case 多的很,您也不用每次回,篇篇回,我說過,如果您用到我的照片,我一定會用法律解決,我己說過,01的綢友都知道您的立場了,任何情況,任何事物,未經所有人同意就拿去㤦用,便是偷,
dgg wrote:
「這裡又說攝影創作者的看法有其一定的價值
那攝影者的思想對於創作到底重不重要?」

我指的「看法」,是指創作者對著作權保護的主張
不是指「思想對於創作重不重要」

這麼簡單的問題你搞不懂,還要來質疑
我真的懷疑你的理解能力在那?


所以你意思是

即是攝影者沒有思想傳遞的照片

也要受到著作權保護?

這可是違背WIPO的基本精神喔

dgg wrote:


「思想對創作重不重要」?
當然重要
但它不是「著作權保護」的唯一條件
這不就是你我的爭論點嗎?
因我認為它有太多主觀的因素在,易生爭端

我跟你爭論,不就是站在「不同意你的主張」這邊嗎?
怎會說我沒主張
我沒主張的話,你這麼閒來跟我針鋒相對?
我沒主張,那你不就無的放矢?

好奇怪!
原來以為你邏輯很清楚,只是你我立場不同
現在我有不同評價了!

言盡於此


殘念

不管你認不認同

著作權保障就是思想表達

除此之外

沒有別的了

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q=cache:nl2xpe-Ar9MJ:www.ntpu.edu.tw/law/upload/webstyle_default/79851412(1).pdf+%E5%8E%9F%E5%89%B5%E6%80%A7+WIPO&hl=zh-TW&gl=tw&pid=bl&srcid=ADGEEShvtWatzPJ-36zQocGKwm5hjCNOqeNXI9EZIVXxXQP55H5NUkEcE9rOZaSVfOTUVaWbQL4aJ-xuCrwE1UfiJvV8j8MF7yoeEzubyw7pOrUTBpIgUsrXAyrF4-zU26lgj8llwQ7a&sig=AHIEtbTANhtkcIwPIyv3UXxi2Uz4eSh_nA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武藤~ wrote:
第一次看過賊還那麼理直氣狀
拿東西不是本來就要付錢嗎?


這東西是你的嗎?

不是建設公司的嗎?

難道樓主連建設公司改作後的衍生著作都要據為己有?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Hsin Huang wrote:
http://www.copyright.cornell.edu/resources/docs/copyrightterm.pdf

你是雞?我也不是鴨!然後我猜您比我短,反正您搞清楚,衝其量,您只是個律師,並不是個法官,在網上査到遃種case圖主打臝的case 多的很,您也不用每次回,篇篇回,我說過,如果您用到我的照片,我一定會用法律解決,我己說過,01的綢友都知道您的立場了,任何情況,任何事物,未經所有人同意就拿去㤦用,便是偷,


那我也再說一遍

你今天討論的是著作權

不是所有權

電影公司用的建設公司的衍生著作

不是樓主的原圖

何來偷之說法?


就算是偷也是偷建設公司的

更何況建設公司都已經授權了

何來偷之說法?

不要再用你的似是而非的歪理來混淆視聽了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Hsin Huang wrote:
雞先生,是您在拗吧,您是神?還是法官,如都不是,就不用來此混淆視聽,好像是您講的就算,是不是雞短律師?

NASA copyright golden gate bridge image photo sa show on link, if golden gate bridge 的照片可以copyright 為什麼高雄巿㬌不能copy right?如果您不記得,我也沒有辦法幫您,我不喜歡小偷,不管小偷有沒有偷到我的東西,in English have a term: it's not what you said its how you say it.


是誰在抝啊

請問建設公司公司的衍生著作所有權是誰的?

是樓主還是建設公司的?

電影公司用了建設公司的衍生著作就等於偷了樓主的原圖?

這是什麼邏輯?

你不喜歡小偷,我還更不喜歡強盜勒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Hsin Huang wrote:
別弱智了,我是樓主的分身?我住在San Diego USA ,雞短弱智律師先生,真沒辦法幫您,您的名字越來越長了,您為什麼會猜我是樓主的分身?沒有任何的證據,連都連不到一起的人都可以拗成一起,真懷疑您律師的能力,及判斷力,再說一便,我是做 mamgment ,不是念mamgment 的,專長是管人及叫人做事的,就像叫您幫我査資料一樣,有問必答,多謝,


抹黑就是抹黑

不用扯那麼多啦

你都可以有罪推定了

我難道不能合理懷疑?

你還真是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民間點燈

Hsin Huang wrote:
如果電影公司有right to use,為什麼要下架?unless you know something we don't know, 合理懷疑您雞短律師為電影公司的打手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powerslide wrote:
你還真是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民間點燈
...(恕刪)


我記得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浪漫,緩慢,過生活

Hsin Huang wrote:
雞短弱智律師,您失去...(恕刪)


不跟您爭了,01老大不喜歡我跟您爭了,移了兩篇進了垃圾桶,就醬,
powerslide wrote:
而Ansel Adams知名之處可不是在他拍攝的對象

而是他的暗房技巧

他的每一張作品幾乎都是他親手放相的

光是這一點就足以打敗一票自稱為攝影師之人了


事實就是樓主那張到現在包括你在內,
目前還沒有第二個人可以拿出相同水準的一張出來,
而且也是他親手用他的技巧作出來的.

事實是, 你講的的確不是事實,
樓主那張的確是足以打敗你這種只動動嘴,
四五機倒先在都還拿不出來的人阿.

事實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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