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slide wrote:
終於承認自己是要錢囉...(恕刪)
第一次看過賊還那麼理直氣狀
拿東西不是本來就要付錢嗎?
dgg wrote:
「這裡又說攝影創作者的看法有其一定的價值
那攝影者的思想對於創作到底重不重要?」
我指的「看法」,是指創作者對著作權保護的主張
不是指「思想對於創作重不重要」
這麼簡單的問題你搞不懂,還要來質疑
我真的懷疑你的理解能力在那?
dgg wrote:
另
「思想對創作重不重要」?
當然重要
但它不是「著作權保護」的唯一條件
這不就是你我的爭論點嗎?
因我認為它有太多主觀的因素在,易生爭端
我跟你爭論,不就是站在「不同意你的主張」這邊嗎?
怎會說我沒主張
我沒主張的話,你這麼閒來跟我針鋒相對?
我沒主張,那你不就無的放矢?
好奇怪!
原來以為你邏輯很清楚,只是你我立場不同
現在我有不同評價了!
言盡於此
Hsin Huang wrote:
http://www.copyright.cornell.edu/resources/docs/copyrightterm.pdf
你是雞?我也不是鴨!然後我猜您比我短,反正您搞清楚,衝其量,您只是個律師,並不是個法官,在網上査到遃種case圖主打臝的case 多的很,您也不用每次回,篇篇回,我說過,如果您用到我的照片,我一定會用法律解決,我己說過,01的綢友都知道您的立場了,任何情況,任何事物,未經所有人同意就拿去㤦用,便是偷,
Hsin Huang wrote:
雞先生,是您在拗吧,您是神?還是法官,如都不是,就不用來此混淆視聽,好像是您講的就算,是不是雞短律師?
NASA copyright golden gate bridge image photo sa show on link, if golden gate bridge 的照片可以copyright 為什麼高雄巿㬌不能copy right?如果您不記得,我也沒有辦法幫您,我不喜歡小偷,不管小偷有沒有偷到我的東西,in English have a term: it's not what you said its how you say it.
Hsin Huang wrote:
別弱智了,我是樓主的分身?我住在San Diego USA ,雞短弱智律師先生,真沒辦法幫您,您的名字越來越長了,您為什麼會猜我是樓主的分身?沒有任何的證據,連都連不到一起的人都可以拗成一起,真懷疑您律師的能力,及判斷力,再說一便,我是做 mamgment ,不是念mamgment 的,專長是管人及叫人做事的,就像叫您幫我査資料一樣,有問必答,多謝,
Hsin Huang wrote:
如果電影公司有right to use,為什麼要下架?unless you know something we don't know, 合理懷疑您雞短律師為電影公司的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