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 Huang wrote:
P 大,您為什麼一直把words放進別人的嘴裡,ck 先生只有說慶幸他在美國,而您就要說ck先生最愛的美國,分明是睜眼說瞎話,怪不得雞一直想跟人講話,而一直無法溝通,法律唸成這樣,真不知該為您高興或是傷感,請勿再漫天說謊了,我們都了解您的重點
殘念
我看您比較難溝通吧
老是喜歡轉移焦點
不管是慶幸也好
最愛也好
美國法就是不允許就單一作品切割主張著作權啊
我的重點就在這裡
誰管你是最愛或者慶幸?
Hsin Huang wrote:
P大,我們可以等法院判決嗎?目前為止電影公司,建設公司都無法那出合約,而電影公司改的以大樓窗戶的燈光並無法證明是從建設公司的圖改出來的,請理性的想想
打個比方a買了一台摩托車,三個月後摩托車被偷了,a不爽就再偷了一台回來,請問a的摩托車合法嗎?技術上a的車有証件,有實車,只是那一台車的證件並不舉車吻合。您在合理的情況下相信了電影公司,但是也請在合理的情況下考慮相信圖主?重點不是有沒有合約,而是合約與圖的相對性,電影公司到底是改了那一張圖?

Hsin Huang wrote:
powerslide wrote:
我的重點就在這裡
誰管你是最愛或者慶幸?...(恕刪)</blockquote>
哈,您以為您是誰??您又管的到誰?神?上帝?法官?講話那麼衝?不就是嘴砲?
powerslide wrote:
殘念就算是在你最愛的...(恕刪)

cklee wrote:
重要的是您英文該多修一修了,你提的說明是針對所謂大環境景的攝影在所屬建物或物件在某一比例範圍內是不受copyright保護的,並不是說拍攝者沒有對該創作擁有絕對copyright保護。
還好我英文還看得懂,否則又被你亂七八糟的引經據典虎弄了。
我現在對您唯一的興趣就是
如果你站在樓主的角度會如何做?
請針對問題回答解疑,別鬼打牆了,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