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pcian wrote:
誰管你的法律見解呀?...(恕刪)


檢察官那關都沒過

還想談法院判決?

誰理你啊?

你慢慢等吧

看看二年之後地方法院會不會給你個判決

還是在檢察官那關就被刷掉了!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pcian wrote:
囉哩叭唆寫一大堆 自己爽而已

誰理你啊?


你這不就在自打嘴巴了嗎

說不理我還回得那麽起勁

至於自爽

閣下比較像吧

敢問案件已由他字案改分偵字案了嗎?

檢察官的起訴書收到了嗎?

如果上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你還肖想什麼判決

你慢慢等吧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看你寫一堆囉哩叭唆的 我不能表示一下嗎?

反正我都是複製貼上而已
~武藤~ wrote:
看p大這~~~麼~~...(恕刪)


對阿 按照他的說法
我只要把影片下載下來
然後自己改個字幕
再加上OOXX壓縮製作
這樣我就達到他說的什麼創作還是什麼啥的
(也就是他認為跟痞子盜圖改一堆東西做成海報無罪一樣的道理)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ff7 wrote:
對阿 按照他的說法我...(恕刪)


哀~只是想賣弄法律
司法本來就是用拖這招
他說的好像自己懂個啥事的
不管判決怎麼樣.
公道自在人心玩法律也沒啥屌的
反正p大大支持盜圖~我也跟他一樣支持盜版
這樣 MU 真是死的不明不白呀,上面放的東西很多都是有加字幕的,這樣不就沒版權了嗎?FBI還抓什麼呢?

Cudacke Dees wrote:
樓主那張已經獨一無二...(恕刪)


這倒是
說看不起這張照片卻拍不出來
10歲小孩都看得出這是酸葡萄心理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武藤~ wrote:
看p大這~~~麼~~~~屌的回應
我也支持盜版了~另存新檔萬歲
大家一起下載吧.
國片~~~哼




~ff7 wrote:
對阿 按照他的說法
我只要把影片下載下來
然後自己改個字幕
再加上OOXX壓縮製作
這樣我就達到他說的什麼創作還是什麼啥的
(也就是他認為跟痞子盜圖改一堆東西做成海報無罪一樣的道理)


殘念

請二位不要再顛倒是非,指鹿為馬





請先看清楚美國著作權法§ 103(b)在講什麼

"The copyright in a derivative work, however, “extends only to the material contributed by the author of such work, as distinguished from the preexisting material employed in the work.” 17 U.S.C. § 103(b)."

至於您的問題我的回答很簡單

就加字幕的行為=>有衍生著作權(不需要經過同意)

就原始影片的重製與散佈=>非法重製與散佈(如果經過同意就可阻卻違法)


這就是Theotokatos v. Sara Lee Personal Product一案中所揭櫫的原則

至於樓主的照片

依據上述原則

其保障亦僅止於扣除建築物外觀重製部分外所添加的創意

這才是衍生著作保障的對象

所以拿建築物外觀來說嘴根本行不通

因為那根本違反衍生著作權之行使不得妨害原著作人(建築師)權利行使的原則

這就是所謂Thin(Weak) copyright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powerslide wrote:
殘念請二位不要再顛倒...(恕刪)


請問一下,您的定義是建築物外觀,或許攝影師的解釋為city view,是嗎?
在國內告, 最好是引用 國內法 或 國內判例..

演藝公司(尤其是唱片公司), 一天到晚 在 跑去 KTV,,DVD出租,投幣點唱小吃店. 抓盜版, 上法院. 國內應該有不少判例.


另外, 說服 再多的網友 都沒有用. 去找個能在法庭上 說服法官 的 律師, 比較實在啦!

耗費這麼多 時間精力 在 打官司, 至少也要贏對方個 幾百萬 來花花, 才值得. 不然 為誰辛苦 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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