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slide wrote:那請問駱駝是那一位著作杈人的創意..(恕刪) hmm google 一下 駱駝+樹 有2,250,000個答案,都是你的創意?powerslide wrote:請趕快投把收費單據印給大家不要光說練..(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沒有侵權?我說過你說沒有侵權我就投
powerslide wrote:你的判決在哪怎麽還沒...(恕刪) 我的判決喔我想想~像你這樣九官鳥般的重復回文.又無道德觀念,誤導鄉民錯誤思考方向顛倒是非黑白觀念,鼓勵鄉民盜圖盜版好吧~我判你太愛虎爛永久停權哈~~哈~~~你還在自曝其短阿
powerslide wrote:只要你用到我作品中任何一個元素都要經過我同意...(恕刪) 噗滋,沒有原創性的東西要你同意?那不是你說的?你之前不是否決了我Element的說法,現在又說我使用你的原素要經過你的同意?
powerslide wrote:咦閣下知改作是專蜀著作杈人的嗎只要你用到我作品中任何一個元素都要經過我同意然樓主跟建設公司的約是簽假的嗎恕刪) 撲滋~你的東西只是現場拍攝的複製品毫無原創性可言~判你無效退費可免費供人使用~埃~你還在自曝其短阿不過勸大家別用~因為拍的很爛毫無原創性
powerslide wrote:咦?那經濟部智慧...(恕刪) 多說無益只是嘴砲請p大親自拿您認為沒有原創性不受保護的圖片來做使用不就可以很清楚知道到底您的觀點正確還是其他人的觀點正確法條是法條很多法條都寫得很曖昧要靠「人」去解釋您引了那麼多法條來說您是正確的如果實際上您做了就是會被告到脫褲子那也是沒有用的眼前就有一張沒有原創性不受保護的圖片板大的照片請您趕快不經授權使用它然後讓大家看看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吧或是我這邊也有一些純建築物的正片是我們買來作為一次使用的可以提供您驗證您的觀點待您使用後我還可以熱心幫您告知正片公司看看他們要怎麼處理您的行為--補文我剛剛去查了p大您提供的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198號刑事判決結果發現那個是如新的產品照片被其他公司盜用的案件跟板主的情況根本牛頭不對馬嘴如果您要引用案例至少也用個情況一樣的比方某某建築照片被其他人盜用才比較有說服力吧而且同樣是商品照片被盜用也有不少案例是獲判要賠償的比方這篇「盜圖者賠了我$X0,000!請勿以身試法~!」盜圖者賠了我$X0,000!請勿以身試法~!看來不是所有法官和律師都是那麼恐龍唷~話說花四個月時間跑兩趟花蓮就可以得到買隻85L鏡的賠償金怎麼想都很好賺p大您要不要未經授權用我的照片好了我相信我的照片在您眼中一定是毫無原創性不受著作權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