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640829 wrote:
刑事判決請看完之前我...(恕刪)
請看我之前開導你的文章之後自己想想吧.
allen640829 wrote:
你自己去想想吧 ,
這種行為違法是事實 ,
難道法官誤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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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Oscar Danilo Rodriguez Lopez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
,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facebo
ok網站上如附表編號一所示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相片圖檔壹張
沒收;又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
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facebook網站上如附表編號二
所示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相片圖檔壹張沒收;又無故以照相竊
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facebook網站上如附表編號三所示竊錄之他人非公開
活動相片圖檔沒收;又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處拘役
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facebook網站上
如附表編號四所示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相片圖檔壹張沒收;又
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facebook網站上如附表編號五所示竊錄
之他人非公開活動相片圖檔沒收;又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
私部位,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facebook網站上如附表編號六至編號八所示竊錄之他人身體隱私
部位相片圖檔張均沒收;又明知為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
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之內容而散布,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facebook網站上如附表所示竊錄之
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相片圖檔共捌張均沒收。應執行
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facebook
網站上如附表所示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相片圖
檔共捌張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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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en1221 wrote:
法官沒有誤判,但是是...(恕刪)
fujen1221 wrote:
你自己說吧,什麼叫公...(恕刪)
wujj wrote:
這位前輩!
後學請教的是法律定義跟解釋~
更何況法所禁止的是針對"非公開"的活動、言論及身體私密部位窺視或竊聽,
而所謂的活動是指你的一舉手、一投足!任何的身體行動或不行動都是!
要指點別人之前~先把你的法學緒論學好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