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要修法 :不想被公開肖像的 要像中東國家一樣把臉矇住.....肖像權? 不想被看清楚(被拍照)就自己包緊一點就得了 ...幹嘛搞一些法律來處罰會掉入陷阱的老百姓?社會空間是大眾的 不是個人的...這種法令好像把人權過度放大的這樣下去以後會連陌生人見面(或是相閃身)都要付錢喔!
威小豬 wrote:或許跟小老百姓沒有很直接的關係,所以也不以為意…但今天看到另外一則新聞,則是和我們有一些關連:新的個資法上路後,『未經他人書面同意上網刊出照片、資料等,恐有觸法之虞。』個人資料我想那沒問題,是種保障!但是連PO出他人沒有授權的照片,也算是違反個資法了 其實各位都被新聞誤導了!個資法的修法其實根本不太影響一般人你想你會常常貼些路人甲乙丙丁照片嗎?你會常常偷拍某明星某球員還是某某話題人物嗎?其實影響最大的是媒體以後媒體要拍啥犯人影像要刊登啥新聞人物的照片要討論啥話題人物的職業.活動..通通都要授權!!你說這樣搞的話媒體會不會強力反對?以後媒體都不能偷拍不能任意刊登照片所有東西都得要電腦動畫作示意圖不然就是模擬合成照片才能避免被告你說如果沒有爆料沒有腥羶情色照片媒體怎麼活下去?所以媒體們現在只好把個資法醜化把他寫成妖魔鬼怪~ 嚇嚇社會大眾~搞的好像輿論一致反對他們才能維持爆料文化~才有生意作啦!!
1.以最近的政府做事的方式,不用太擔心,嘴巴說的多,作的少,建設的沒有,突發奇想的多,之前土城那各也是變變變,現在這各.....也一樣 唬很大2.看到這些條文,感覺怎麼好像快要跟對面一樣,慢慢的同步 管制 有的沒的了...預作準備 趕進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