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覺得,如果要在公共場合做出會影響到他人的行為時,盡量能免則免就像在高鐵或國道巴士上大聲聊天,雖然不違法,但是別人會不舒服像用閃光燈這種事情,如果沒人反應就算了若有其他跟板大一樣去消費的客人,覺得受到干擾不舒服,還是以尊重他人為原則
現在的社會真的變的好奇怪喔~大家已經把不正常變成正常,反而是那些正常的人被當作不正常看待...是非對錯相信對一個成年人來說是很容易判斷的,既然被告知了,何須在故意拍個幾張去尋找對方..社會在變.......變的''正常''了
該說啥呢~只能說乾脆你直接開閃光對著自己自拍個10張~!覺得沒啥在上來講話吧~每次吃飯有人開閃光燈都覺得很白目~要是一兩張聚餐紀念無妨~大家都想留念~但是多到不舒服 去制止了還不理~只能說~ 相機都在哭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