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_cc wrote:
有人根本連法律條文的...(恕刪)


老實說,我也很好奇,google了之後還是不得其解…
看了下面這篇的解釋,更是摸不著頭緒: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practice/news/cm037.shtml

看完案例也不是很確定…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41
不過至少知道在防火巷拍情侶OOXX會被告的。

還請專家指點迷津…
風輕揚 wrote:
攝影人最糟糕的觀念莫...(恕刪)


布列松這個傢伙真是糟糕
到處偷拍




風輕揚 wrote:
攝影人最糟糕的觀念莫過於此....沒徵得他人同意....就是偷拍......情節輕重而已.....常拍照各位難道沒發現...愈來愈多的地方攝影人是不受歡迎的.....

從反面來想, 您怎不考慮 [沒徵得他人同意, 擅自進入拍攝範圍, 妨礙他人攝影] 的問題? 難道拍個台北 101 要封閉道路, 嚴禁人車通行 !? 拍個公園要把所有人攆走 ?
BSA wrote:
從反面來想, 您怎不...(恕刪)


""沒徵得他人同意, 擅自進入拍攝範圍, 妨礙他人攝影""

跟你拜........這種心態根本沒資格拿相機

你以為你相機人家就要讓路哦.....你誰呀
tsai_cc wrote:
這個傢伙真是糟糕到處...(恕刪)


如果照片中的人是你或你的孩子ˋ父母呢..........??

還有....你轉PO這幾張圖就已經違反著作權法了.....
BSA wrote:
從反面來想, 您怎不...(恕刪)


再反過來想 ,
如果別人要拍照叫你閃一邊 ,
你會做何感想 ?

風輕揚 wrote:
如果照片中的人是你或...(恕刪)


還真會扯
現在討論的不是攝影的合法性?
法律問題牽扯到道德去幹嘛?

上面那幾張我沒提作者是布列松的確是違反著作權法
但這也和他是否有權力拍攝無關
請別打模糊仗
tsai_cc wrote:
還真會扯現在討論的不...(恕刪)


街拍拍景拍到路人是合法的 ,
但是路人是可以主張"人格權" ,
民法第十八條去查吧 !

無故或未經同意去拍人是違法的 ,
刑法315-1 有規定 .


allen640829 wrote:
街拍拍景拍到路人是合...(恕刪)


你只知道查法條而不懂法條在寫什麼東西
法律要是看看條文自己解釋就行的話還需要什麼律師法官?
tsai_cc wrote:
你只知道查法條而不懂...(恕刪)


你說的對 ,
我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官 ,
我的解釋你不認同 ,
我也無所謂 ,
那你去問律師跟法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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