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640829 wrote:
你說的對 ,我不是律...(恕刪)


法官現在在我旁邊
很抱歉
你是錯的
錯得一塌糊塗
tsai_cc wrote:
法官現在在我旁邊
很抱歉
你是錯的
錯得一塌糊塗...(恕刪)


請您旁邊的法官解釋給大家聽啊 ,
大家都蠻想知道的 .
tsai_cc wrote:
還真會扯現在討論的不...(恕刪)


+1+1+1

法律跟道德 完全是兩碼子事

未婚情侶
其中一方劈腿有犯法嗎? 沒有 法律沒管這個
但是有人希望被劈嗎? 沒有嘛...
所以可以劈腿嗎? 就看有沒有良心了

我帶女朋友去逛街 當然不希望有人一直拿長鏡頭拍她啊
但是我能對那個拿相機的怎樣?

如果需要這樣強烈捍衛自己的"肖像權"
那請出門都戴著全罩安全帽 還有大墨鏡跟口罩
tsai_cc wrote:
法官現在在我旁邊很抱...(恕刪)


=>光是一句 "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
就已經觸犯了刑法了 ,
今天路人在走路上逛街就是 "非公開之活動"

小弟也覺得allen640829這樣解釋很奇怪!

那所有交通警察都不能拍超速車,因為這是個人私人行為,不是表演給您看!



當然能了解allen640829的意思,的確無緣無故被人拍照會不高興,但不能這樣過度誇大權利範圍!

這個和璩美鳳不一樣吧!

除非他今天被拍的是胸部等<私密>部位,這個和路人甲乙兵丁完全不一 樣





討論得煞有其事
卻不見頻果日報或壹週刊有什麼法律責任
人家還公開販售營利的勒
要是照這層樓的標準,頻果狗仔全都要抓去槍斃了
diffusionless wrote:
=>今天路人在走路上逛街就是 "非公開之活動"

小弟也覺得allen640829這樣解釋很奇怪! ...(恕刪)


這句話我承認解釋的不好 ,
先前樓上 "elwynn"大大的內容有個連結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41
內容有提到 :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第二款之非公開乃秘密之意,
並非指地點場所的公開或不公開。
從立法目的以觀:
按妨害秘密罪章之立法
目的在於營社會生活之人不免皆有不欲為外人知之隱私,
保護隱私使其不致暴露,
乃個人營其社會生活時最感必要者。
為此,特規定妨害秘密罪章,
藉以處罰妨害私人秘密之行為。
而秘密乃不欲使第三者知悉之個人或少數人所知悉之事項,
本條文既規定於妨害秘密罪章,
則非公開之意乃指秘密之意甚明。

造成大家的誤解真是抱歉 .

不知道未經他人同意就用相機去拍人 ,
算不算是侵犯他人的隱私呢 ?

我想今天我走在街上 ,
去了什麼地方 ,
做了什麼事情 ,
這總算是我個人的隱私吧 ,
我無法阻止別人用眼睛看 ,
但是總有權利阻止別人在未經同意下做拍攝的動作吧 .
dodoba21 wrote:
討論得煞有其事
卻不見頻果日報或壹週刊有什麼法律責任
人家還公開販售營利的勒
要是照這層樓的標準,頻果狗仔全都要抓去槍斃了...(恕刪)


不是都告來告去嗎 ?
如果沒有違法 ,
人家又何必去告狗仔 ?
對於這個問題 我想簡單的說明一下我的看法

(一)如果是在對他人"非公開"的活動或部位拍攝的話
刑法上構成315條之1 之罪(就是偷拍罪啦)
民事上 有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如果說是在"公開場合" 對他人的"公開"的行為或外觀拍攝的話
(1)純粹拍攝供自己觀賞 並未對外公開展示或作其他使用的話
那麼單純按快門這個動作 並不會有有甚麼法律責任.
(至於如果動作太明顯,會招來別人不悅,這就是另一個問題)
(2)非單純拍攝供自己觀賞 而已經對外公開展示或作其他使用的話
那就要看被拍攝的人 在整張照片的表現上 是否是屬主角地位
A: 如果是的話 那就有侵犯肖像權(並非隱私權) 會有民事責任
但是因為是在公開場合拍的 且不是對他人非公開部位拍攝
所以並不會有刑事責任
B:如果被拍攝的人 在整張照片的表現上 只是類似路人甲的角色
(或是只有背影 或是已經成為散景)那有就不構成侵犯肖像權
C:至於到底怎樣才算主角 怎樣才算路人甲, 則要從整張照片所要表現
的意義 就個案為具體的認定,也就是說有爭議的話,就要由法院判斷


這是對一般拍攝者而言啦
至於新聞記者的話 因為牽扯新聞自由的問題
法律問題會比較複雜,跟一般攝影者不同,所以就不多說了

allen640829 wrote:
再反過來想 , 如果別人要拍照叫你閃一邊 , 你會做何感想 ?

攝影者沒開口要路人閃到一邊, 路人反過來倒打一耙要攝影者把街拍刪除! 換成是你在拍房屋上市照片, 你又會做何感想 ?
XTR-tang wrote:
法律跟道德 完全是兩碼子事

未婚情侶
其中一方劈腿有犯法嗎? 沒有 法律沒管這個
但是有人希望被劈嗎? 沒有嘛...
所以可以劈腿嗎? 就看有沒有良心了

我帶女朋友去逛街 當然不希望有人一直拿長鏡頭拍她啊
但是我能對那個拿相機的怎樣?

如果需要這樣強烈捍衛自己的"肖像權"
那請出門都戴著全罩安全帽 還有大墨鏡跟口罩


你的意思是~~ 你平常都盡幹一些"沒良心的事"..
但是被你偷拍的人又耐你何
照你上文的意思,可以這麼解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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