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18 wrote:
難道要打燈拍大章魚才叫有獨創性
樓主架腳架拍夜景沒有獨創性嗎??
依最高法院目前的見解
的確是沒有
因為建築物/燈光都不是你設計的
你要主張什麼獨創性?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三四七二號
「就該等照片觀之,證人莊
榮富僅係將靜態之得獎獎牌、獎座實體加以拍攝,供產品包裝盒
或廣告DM使用,依拍攝情形,縱令其有使用偏光鏡,然自該等
照片,尚無從看出其就該等獎牌、獎座攝影時,對該等主題之構
圖、角度、光量、速度有何選擇及調整,或進行何種底片修改之
攝影、顯像及沖洗時達到何種具體表現出作者獨立思想或感情之
表現而具有個性或獨特性之程度,自無原創性可言,應不受著作
權法之保護而非屬著作權法上所稱之攝影著作,縱令被告等販售
之產品包裝盒上印有上開獎牌、獎座照片或有使用該等照片之情
事,亦無違反著作權法罪責之可言」。從形式上觀察,原判決並
無理由不備、採證違背證據法則、認定事實不憑證據、證據調查
未盡、不適用法則或法則適用不當等違背法令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