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您這些照片,拍的跟樓主所拍!真的差異太大!有跟樓主所拍的水準接近一點的嗎?樓主所拍看起來就是刻意營造的作品您的比較像隨意拍的生活照powerslide wrote:這種照片很難拍嗎?...(恕刪)
liujoey wrote:二、該影像的確有多次授權記錄,且並未被其他單位買斷過。…(恕刪) 多次授權記錄(三星、國硯建設、痞子英雄、高雄市政府…)應該是樓主這張照片,很對商業設計排版的味吧註:powerslide兄拍的也很棒~
審美觀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不過每個人總是覺得自己的作品最美,這是無庸置疑的所以才要別人講才算阿!要不然來開個樓辦個投票好了!證明您所說的論點!好嗎?powerslide wrote:原來這就是您所謂就是...(恕刪)
pharmacists wrote:審美觀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不過每個人總是覺得自己的作品最美,這是無庸置疑的所以才要別人講才算阿!要不然來開個樓辦個投票好了!證明您所說的論點!好嗎? 需要這麼麻煩嗎?IPALove in Endless RuinsLICC2006 高美獎入選2006 國家地理全球攝影比賽台灣區自然類首獎2006 第15屆攝影藝術新人獎首獎2007 第三屆TIVAC 365傳統攝影獎入選2008 高美獎入選2008 桃源創作獎入選2009 法國PX3 攝影大賽業餘類廣告組美麗類第三名2009 IPA國際攝影大賽榮譽入選2009 英國倫敦創意大賽(LICC)職業組裝置類第一名2009 Epson 台灣尊榮賞入選
警徽像鳳凰城市徽? 「痞子」風波不斷YAHOO新聞說對於海報爭議,導演蔡岳勳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時,再次強調沒有盜用海報,透露心情無奈,接下來會展開法律行動,希望電影不要再傳出負面話題。樓主人家不甩你耶我看發個拒看活動好了
大家吵的沸沸洋洋的..ok..那我來舉個例子,給大家做參考參考...我的工作是商業影片製作,當我們進了錄音室的時後,錄完背景音樂,廣告主要進托播單位時,都要取得一張衛星公會的音樂公播書,看音樂授權給那家音樂公司代理,就取那一家的..如果今天我們的音樂是作曲的那我們要取得作曲者的同意書..而且該曲目只能夠在那部影片使用,將來如果要改編或是重置都還得再拿一次同意書..但如果今天不是,是某位作曲人授權給某家錄音公司再交由我們使用,那我們還是得拿到授權書..無論是否是再制或是重制一樣,到最後一定會有一份授權書的存在..為了就是保障甲,乙,丙三方之權利..如同此事件,劇組說建設公司同意使用該照片,但是攝影師本人不知道..那就得拿出相關文件證明該攝影師同意建設公司將照片重制或是再制..重點是文件上是否註明了可以任意交付第三者使用..如果沒有表示此照片只能由建設公司使用..而劇組呢?他該跟建設公司追究責任,因為被呼弄了...攝影師呢?他也得跟建設公司追究責任,因為無故交由第三者使用..所有的問題還是得回到那間所謂的建設公司頭上去..另外再提醒各位,很多拍婚攝的朋友或是婚禮MV喜歡套一些歌曲,音樂的..事實上那個都算是侵權的做法了,只是看人家願不願意大砲打小鳥而已..很簡單,所有未授權之音樂,影片非經發行者同意,禁止在公開場合播放或播映..只要你有付錢給人家請他幫你拍攝並且剪輯後配上音樂交給你,這就算商業行為..有時後大家都睜隻眼閉隻眼,反正用就用了,不拿去做壞事便可..但實際上呢?其實都已經侵犯著作權法了...否則這些委託我們的廣告主幹嘛發神經去付人家版權費....我們拿曲子來改一改不就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