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痞子英雄首部曲:全面開戰』電影海報,已圓滿解決

改作權的確不該無限上綱,
Q大及怨念大的確突破了盲點,
給兩位一個讚

法條見解可以各自解讀,
但應該尊重不同的看法而非堅持己見,
法官採納何種見解我們不知道,
但不該未審先判。

重覆..............

刪文................

15151515151515
怨念聚合體 wrote:
你找的另外兩張圖就算...

(恕刪)


那棟大樓不就是國硯嗎

樓主的照片可沒這棟大樓

這樣不正是在砸樓主的台嗎?
http://powerslide.artistswanted.org/exposure2011
重復發貼~

重復發貼~

重復發貼~

powerslide wrote:
那棟大樓不就是國硯嗎...(恕刪)




看來真的是…

阿糟糕我比錯圖了
那張不算
我等等再找一下0.0/

不過話說回來
兩張圖還是有很多地方是沒被國揚更動過的
因為衍生創作不影響原著作的著作權,所以樓主也因此享有著作權
這點之前就有人提過
國揚可以享有自己那張圖的使用權,但其他使用者要獲得的授權應不只國揚

怨念聚合體 wrote:
阿糟糕我比錯圖了那張...(恕刪)


…按下確認前要想清楚…
怨念大不必再找了,
痞子劇組已經說過了:
之前的確連絡過原攝影師但後來沒用,
而改拿建設公司的圖去改。
所以海報的確是拿國揚的圖去改的。
(所以說是"無主觀犯意"或"善意第三者"這點,就有待考驗了)

這應該要回到Q大引用章忠信先生的見解:
甲之A著作授權乙改作,而產生B著作,A著作是原著作,B著作是衍生著作,這兩個著作各別受到著作權法之保護。由於B著作是衍生自A著作,利用B著作時,亦會利用到A著作之內容,故在利用B著作時,除了獲得乙的授權,亦應獲得甲的授權
重覆..............

刪文................

15151515151515
no1hugo2000 wrote:
…按下確認前要想清楚...(恕刪)

恩我錯了
為了表示歉意我決定要支持國片
電影公司授權第四台播放的版本聽說是合法的對吧
那就是他啦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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