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苗栗縣101國慶煙火攝影比賽,主辦單位提出"合成與否無立場,由參賽者決定"的規範,似乎在台灣歷來各類攝影比賽裡並不常見,尤其是在"攝影比賽造假風波"屢上媒體的最近,頗受關注。個人看了網上一些攝友的文章之後,也有一些想法想表達。
不管是"純攝影"或"影像加工合成",都是人民合法、既正常且健康的"休閒活動、業餘興趣"之一,也都是政府文化部門鼓勵贊助的藝文活動。就實務運用而言,單純攝影與影像合成(請恕行文方便、姑給其名),也都具有工商業上的價值,都是當前經濟活動運作必要的元素之一,也都是必須付出時間鑽研努力才能精深的技巧,此二者並無互斥作用,坊間也都各有其專業,實在沒理由獨尊其一、或對某項排擠與攻訐的必要。
不管甚麼比賽,第一要緊的應該是公平。田徑場上短跑競技用的起跑架,剛被引入運動場時也曾被批"投機取巧",但等到人人都使用之後,就沒問題了,因為沒有人"感覺自己吃虧"了。攝影比賽也是如此,只要規則明確、人人遵守,允許後製合成或不允許後製合成,應該都不是問題才對。
講到投機取巧,這是人性固有的陰暗面,不是獨獨出現在攝影比賽之中。
開計乘車有繞遠路的、賣香腸有摻病死豬的、經商有故意漏開發票的、考試有請槍手帶小抄的...例子不勝枚舉,可以說:有人的地方就有這個問題。所以,不許後製合成的攝影比賽,與允許後製合成的相比之下,就必須多出一個"對抗人性黑暗面"的難題,顯然目前還找不到有效策略完全防止。
雖然攝影作品違規造假事件最近沸沸揚揚,頗受抨擊鄙棄,但比賽造假的案例應該不會就此絕跡,這是可以斷言的。但如果每次"純"攝影比賽都要來趟"抓包"的過程,讓主辦單位戰戰兢兢,實在也是不勝其苦,對攝影界更是有損形象。"與其事後紛爭難測、不如開放自由",所以猜想今年苗栗煙火攝影賽制這麼選擇,相信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才是。而這種"選擇安穩賽制"的趨勢會不會越來越明顯呢?值得觀察!
地方政府每年舉辦的藝文活動項目很多,政府也無各類藝文專長人員編制,所以幾乎所有藝文比賽,雖然掛著公辦名號,但其實都是各該類民間團體在實際承辦,攝影比賽也不例外。我相信,各級政府或公務員,絕無(也不敢)對"攝影比賽是否該允許後製合成"這種議題表達官方意見,這不是政府該插手的事項,這應該是攝影界自己的問題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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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圈常見"直出、後製、合成"等名詞,也常見網友為了這些名詞的區隔與界定爭論不休,這讓我聯想到球場、拳擊比賽有各種賽制;記憶卡、錄影檔案也有各種格式...。其實攝影界也可以模仿這種方式處理名詞釋義、及定義各種攝影比賽名詞,例如:攝影比賽、攝影合成比賽..等等。
如要落實這種事,就必須先有組織,例如:籌組「無後製攝影聯盟」或「合成攝影聯盟」..等,楬櫫對後製與否的理想,招募各地方攝影協會或接受個人直接加入聯盟、訂定章程、向政府立案、發表聯盟自己的攝影觀念、名詞定義、規範聯盟旗下比賽的實施細節及必要規則...。這樣就可以聚集同好、打出自己的品牌、樹立自己的風格。最重要的意義是:相同觀念的人聚在一起,增加攝影樂趣、減少觀念衝突、凝聚共識、避免無謂爭端、促進社會和諧。
在網路上發表個人意見並無不可,但那大部分無法改變甚麼。要想有所改變,就必須有熱心人士出面付諸行動,才能真正有所改變。可惜攝影對本人而言只是眾多嗜好之一,我拍照只求紀錄與自爽,其餘就沒甚麼勁頭了,哈~不然倒是可以把這樣的理想付諸行動、嘗試一下。期待或許有一天,官辦的攝影比賽簡章裡會出現類似這樣的字:今年比賽採OOO賽制、不允許後製與合成,相關名詞定義請參閱OOO聯盟網站...也說不定。
想像將來有一天,台灣攝影界主要分為"無合成"、"可合成"兩大派,各派中還有細分不同委員會,各自鑽研發展自己的理念,也輪流承辦各級政府舉辦的攝影比賽,讓各種攝影賽制、理想、作品都有機會蓬勃發展,彼此和諧無干葛,這是多元社會裡多麼美好的事啊~
YeatsLuo wrote:
其實體育界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組織做法了,吃禁藥的人會被禁賽,到哪都會走投無路。
國內比較適合擔任「比賽」的公正第三者的,可能可以仰賴獎金獵人這類的團體吧。
這構想不錯,只是,我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是:發獎金容易,錢從哪裡來?
要公款補助嗎?好像各類藝文項目太多,政府預算夠不夠是問題,別的藝文類別會不會抗議經費不公或要求比照辦理也是問題。
體育界的大型賽事有商業廣告價值,廠商會贊助比賽開銷,但像縣市攝影比賽這種規模,如要器材廠商贊助開銷經費,我擔心怕是不容易。或者,閣下有更好主意?
不止是單純的提供獎金資訊,還要把所有的賽事資訊透明化,追蹤所有的前因後果,
建立公信力指標平臺,開放參賽者公開良性互動,這樣才能長遠經營。
很贊同您這些話,但...這跟我的主張並不衝突啊~
您前一樓所言:
1.評審的資格有問題
2.圖利
這都是"人的因素",而我開樓的意見,是嘗試提出解決目前"允許合成、不允許合成"的攝影比賽參雜不清、"雞兔同籠"的問題,期望以後比賽能"分類、定位"清晰,讓大家有所遵循而已。
我認為,不管甚麼制度策略,講到人的因素都是一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一旦想搞鬼,訂甚麼制度都沒用,這問題是屬於另一層面的討論範圍,也不是專屬於攝影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