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界的敗類 - 飯醬/飯揚清,女性朋友請小心!

最近發生一件很沉痛的事情,我的一位女性友人被一位惡劣的攝影師恐嚇威脅。若不與他見面揚言陸續PO圖到各攝影論壇,公開她的裸照。而且已經發了兩張照片,幸經與該論壇版主情商,快速的讓照片刪除。這位飯揚清先生還不肯罷休,一再的恐嚇威脅,毫無人性可言。我的女性友人在身心俱疲之下只有報警處理。飯揚清在偵訊時居然說,這位女子很好騙,很好欺負,而他所擔心的居然只有自己會不會被關,以後的攝影事業能否持續,也擔心自己身敗名劣,但卻毫不顧慮這位女子的名譽。
一位攝影界的大哥告訴我,Mobile01論壇的影響力很大,何不把這位攝影界敗類的惡行公布出來,以免讓更多的女性再受到傷害。吳菱於是在今天早上才申請了帳號,並且很冒眛的想藉由這裡的輿論力量,讓這位飯揚清先生無所遁形!
如果您也有良知,也請您一起站出來吧!
唯有這樣,社會才會平和,女性才能獲得保障。

因為我不是飯先生臉書的朋友,無法在飯先生的FB上留言,為了不讓更多的女子受到傷害,希望正義之士能夠站出來發聲!飯先生也已經在4月5日移送法辦。

以下是飯揚清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fanjiangphoto?ref=ts&fref=ts

致Yangching Fan/飯醬/飯揚清先生:
實在無法令人想像,你變造身份證配偶欄來欺騙女孩子的感情,一向自稱大師的你,玩弄別人感情於股掌之間,目的何在?
你利用專業所留下來的影像,居然是你用來威脅、恐嚇口口聲聲說心愛的女人之工具,你已經公開傷害此位女子兩次,當對方以自殺哀求你時,你居然殘忍的就說「去自殺吧!誰管妳」,這句話是你親口所說,請問你的良知、道德、人性何在?
愛不到,就已經在網路公開對方私密照片,傷害對方,甚至揚言恐嚇散發光碟 。
人在做,天在看,你的一切作為,終將被法律制裁!

攝影界的敗類 - 飯醬/飯揚清,女性朋友請小心!
攝影界的敗類 - 飯醬/飯揚清,女性朋友請小心!
可以報警嗎?
警察會處理嗎?

            
吳菱 wrote:
最近發生一件很沉痛...(恕刪)
是已經報警法辦,但還沒判刑。也擔心遇到恐龍法官亂判罪,讓這位飯揚清先生又再外面招搖.......
的確若屬實這不是很好的行為

建議也可以發在攝影版會更多人看到提醒

畢竟這樣的人不是只有他

可以提醒其他人該注意的安全
感覺可能是拍照過程中互生情愫,
在半推半就下拍了裸照或裸露的紀念照,
後來感情破裂就被威脅。

這男的看上去有5、60歲了吧...
他拍的風格好像偏艷麗色彩,
我覺得我叔拍得都比他好耶,
不過我叔國中就拿過攝影獎。

吳菱 wrote:
最近發生一件很沉痛的事情,我的一位女性友人被一位惡劣的攝影師恐嚇威脅。若不與他見面揚言陸續PO圖到各攝影論壇,公開她的裸照。而且已經發了兩張照片,幸經與該論壇版主情商,快速的讓照片刪除。這位范揚清先生還不肯罷休,一再的恐嚇威脅,毫無人性可言。我的女性友人在身心俱疲之下只有報警處理。范揚清在偵訊時居然說,這位女子很好騙,很好欺負,而他所擔心的居然只有自己會不會被關,以後的攝影事業能否持續,也擔心自己身敗名劣,但卻毫不顧慮這位女子的名譽。
一位攝影界的大哥告訴我,Mobile01論壇的影響力很大,何不把這位攝影界敗類的惡行公布出來,以免讓更多的女性再受到傷害。吳菱於是在今天早上才申請了帳號,並且很冒眛的想藉由這裡的輿論力量,讓這位范揚清先生無所遁形!
如果您也有良知,也請您一起站出來吧!
唯有這樣,社會才會平和,女性才能獲得保障。

因為我不是范先生臉書的朋友,無法在范先生的FB上留言,為了不讓更多的女子受到傷害,希望正義之士能夠站出來發聲!范先生也已經在4月5日移送法辦。

以下是范揚清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fanjiangphoto?ref=ts&fref=ts

致Yangching Fan/范匠/范揚清先生:
實在無法令人想像,你變造身份證配偶欄來欺騙女孩子的感情,一向自稱大師的你,玩弄別人感情於股掌之間,目的何在?
你利用專業所留下來的影像,居然是你用來威脅、恐嚇口口聲聲說心愛的女人之工具,你已經公開傷害此位女子兩次,當對方以自殺哀求你時,你居然殘忍的就說「去自殺吧!誰管妳」,這句話是你親口所說,請問你的良知、道德、人性何在?
愛不到,就已經在網路公開對方私密照片,傷害對方,甚至揚言恐嚇散發光碟 。
人在做,天在看,你的一切作為,終將被法律制裁!

嗯......直接把名子寫出來了,會不會被對方告阿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kaots wrote:
嗯......直接...(恕刪)


告是一定會被告啊!提告是民眾的權利。
告不告的成又是另一回事了。

變造身份證配偶欄不是就偽造文書了嗎?
若所述內容都是事實,無自己添加不實內容, 加上原po所述內容也涉及公益,即使被告也不一定會被起訴,只是謹慎的作法是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再說明最保險。
路過標記一下,繼續看戲去。
吳菱 wrote:
最近發生一件很沉痛的...(恕刪)
謝謝各位的指教,這篇文章Po出之後,有人贊同,也有人戲謔,甚至還有人私訊我「這不是攝影圈的常態嗎」?因他不是殺人犯所以被保釋中,目前的法律是保護壞人,而讓好人沒有保障!如果我不把這位惡質的攝影工作者姓名Po出來,是擔心會還有更多的女子受害,我的發文如果有不符合版規請管理人員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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