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前往2016台北新車大展拍車(妹)
攝影高手們總說展場光源複雜不定,閃燈使用是必須的
因此穿梭幾次展場當然閃燈上了就閃也沒想太多
只是走著走著看到一台胖胖車,旁邊立了一塊牌子寫「請勿使用閃燈」
恰巧下一張拍了一個櫃檯SG
拍完之後想跟他說聲謝謝
卻發現在我拍(閃)完後,她眼睛用力閉了兩秒
應該是我的閃燈讓他不舒服了
突然覺得自己好像做了錯事
今天被我閃到的SG們,真的很抱歉啊
個人積分:25分
文章編號:58747375
網路找的~本人也是很擔心~傷害到對方...
看一看安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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