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gbala wrote:小弟是想問說如果已經有超額險,財損險是否保低一點然後,把這樣的保費價差拿來增加超額險保額,會不會比較有利(恕刪) 的確這樣比較有利每單位的保險費應該是傷害險<超額險<財損險所以,財損險保低一點,用超額險去補=>比算划算傷害險保低一點,用超額險去補=>十分不划算!
修車 修多少錢 真的很難說舉個例駕駛 Nissan Sentra M1 三年多的車經大漢橋 上橋 一路加速 結果橋上塞車 突然放慢停不住 追撞前方車輛因為塞車 所以間距小直接碰撞的 是Mazda 535 車齡 約10年推擠推撞的 是Mazda 3 車齡約2年那台535 就要16萬那台馬三也要好幾萬 後保 就將近1萬這還是國產車的價格 自己的部分 還沒算..........
knift wrote:小弟一直以來,都不喜...(恕刪) 額車碰車險 5,0000 504元這東西應該是指限定在車碰車,一年的額度只有五萬元超過就不賠了我記得國泰的大概也差不多這價錢女性60歲無出險紀錄
其實小弟發這篇的目的,不是要叫大家不要保車體險,而是如果在有限預算內,第三責任險(體傷、財損)是更重要,更優先的。如果預算足夠,在保足第三責任險後,再來考慮乙式或丙式車體險,這樣子會比較有保障一點。千萬別相信什麼「乙式全險」,這種名稱太籠統,險種保額都不清楚。
knift wrote:在保足第三責任險後,再來考慮乙式或丙式車體險,這樣子會比較有保障一點...(恕刪) 這個觀念真的要大推其實只要有人在開的車第三責任險體傷、財損都必須增加保額才是對自己家人及對方負責的車主有些人基本第三責任險有保就算交待如果願意自掏腰包負得起賠償另當別論但事實機率很小有人說車子保險是有錢人分攤風險才保其實並不盡然,有錢人或許是分攤風險但對經濟拮据的人卻是承擔分險其實車體險對有些人也是只是依個人經濟衡量及用車狀況考量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