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是ford製造的
也在經銷商保養
今天車子發生這樣的事 要車主自己 摸摸鼻子算了
真是夠了
我不知道 發文的有幾位是這款車的的車主
這款車在國道 時速110時 轉速大約在2000左右(應該不到2000)
就算大腳油門 大概也在3000轉左右
還是說一定要強迫降檔 把他拉到4 5000轉才可以
請問一下 大家說車子要操 這個不知道要怎麼定義
車廠推說是油品的問題
那請車廠開出證明
換向中油 提出賠償
別廠牌的車 加中油都沒事
就你家的車 不可以加中油的油
還要車主大腳油門 不然觸媒會塞住
那我可慘了
我開這款車 都是慢慢開
[因為對煞車系統 不是那麼有信心
我是不是也要準備 觸媒要塞起來了
還有我的車只加中油
加他廠牌的油
因為我的車又都不常開
我其他歐洲車都會挑油(個人經驗 不代表所有歐洲車)
綜合以上
那我真是高危險群了

我不是escape車主,但我對於你說的高速公路時速110km/hr可以低於2000rpm有點疑問?可是一般3000cc四速自排高速110km/hr大概在2100rpm耶(對岸的進口版T牌C車四代在京珠高速跑的經驗)!以一台四速自排、車高又重、2300cc的"舊型車"(這台是2001年就推出了,福特在不趕快推出新款車~死了活該)那這台車高速應該蠻省油的囉!
cch580 wrote:
我搞不清 甚麼叫車...這款車在國道 時速110時 轉速大約在2000左右(應該不到2000)(恕刪)
清音俗世留
紛爭幾時休
誰能破名利
太虛任遨遊
pubbb wrote: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這位大大,樓主的車子購買集保固皆是在台灣的, 發生意外是也是在台灣, 那麼這樣可以向美國原廠總公司申請賠償嗎?(恕刪)
當然不會啦!你的簽約購買對象是台灣福特,
處理當然還是由台灣福特六和來與你處理,
通知美國原廠只是告訴她, 你是否要任由你的台灣分公司如此破壞品牌商譽,
督使他們嚴格把關關切而已.
畢竟此問題如果發生在美國,涉及人身安全,一個處理不好就是巨大的官司訴訟了.
像之前的Volvo暴衝案件, 後來有沒有賠償不知, 但也是由國外總公司關切, 並詳細調查.
可能是我之前發言不夠清楚, 所以造成你誤會會由美國來賠償了!
發信給美國原廠只是要讓他們重視並介入調查而已,(你獲得的處理才會迅速確實)
如此才不會讓那廠長像搓圓宰湯一樣不了了之,或是不被重視,
而是讓每個Ford車主都能避免日後相同的恐怖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