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hdiing wrote:
可以直接告對方"過失...(恕刪)
那些事情都是有公定的原則與定價的
還有,如果撞壞的車不是營業用車,管你能不能上班還啥的,都不會有業務損失費用可要求的!
SElephant wrote:
我曾經全賠過兩輛車子,一輛是撞損的,一輛是失竊
撞損的車子因為是新車價非常便宜的進口歐洲小車(Opel Corsa B 1.4s手排,新車40萬不到但零件費用跟一些當時售價七、八十萬的進口車種相去不遠),因此維修費用高到修復划不來,而全損賠償作收。
但被偷的是一輛Ford Focus 2.0s手排,當初買車時新車價不到70萬,但因為後繼小改款車款價格一舉突破75萬,所以二手車價連帶也水漲船高,車子被偷後獲得約31萬的現金,但卻買不回一樣年式一樣款式的二手車(大概還得再貼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