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損害部分是對方全賠,保險公司估十幾萬如果直接賣掉可拿二十萬但車貸還有將近九萬,家人的意思是不修直接賣掉跟對方要求賠差價十萬,因為家人想索賠三十萬到底要修還是要賣?如果修完再賣的話考慮年底再賣價差的部分和解能成功嗎如果上法院提告法院會怎樣賠呢?保險公司是說法院賠是以零件折舊去賠所以錢拿到會更少好煩啊~請有經驗或懂車險理賠的大大幫我出個主意
這就不必考慮了...不用修了...前後夾攻...車台整個都擠壓到了...修好也不完全...索賠三十萬!!!應該不可能...這種車保險殘值頂多不到20萬...我的車70幾萬...到現在3年...保險殘值不到35萬...建議不要修了...
阿馬evan wrote:你是前保誠!現中壽的...(恕刪) 看就是!這有啥好懷疑的?放心!不會有客戶這麼死忠的啦!電腦貼VA的貼紙...帳號還用pcalife...回應樓主:不建議修理了全損拿現金吧!不過記得!財物損失不僅只車輛可以理賠電腦一樣可以賠!反正車上的東西壞了都要他賠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