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柴莽嚴重引擎故障問題(28日更新:與福佑協調)(25日更新:老婆的 ...)- 原作者: 食神3445

superspell wrote:
很遺憾的, 食神34...(恕刪)

你不是原作者,如果未經原作者的同意自行轉貼人家已經移除的文字,恐怕也不見得高貴?
他的做法有可議之處
你的做法包裝著看似高貴的動機 "為了廣大網友和mobile01著想"
但其實更是頗有問題,我覺得更是可議

superspell wrote:遂行了他想要達成的目標- 利用媒體及網友公評來面對他的對造問題車製造商, 達成目標後將原文及網友意見置之不理並迅速掩埋....(恕刪)

這是你的揣測,還是你訪談過他了呢?
事實如果不是這樣, 你如何賠償他名譽的減損?
指責他人瑕疵的時候,也需要注意自己的瑕疵

superspell wrote:
網路社群最令人詬病的就是他的匿名性, 方便了大家卻也造成了缺乏言責的觀念. 食神3445在我們多方勸告後仍執意如此做為...(恕刪)

您也用匿名發表不是嘛, 一刀兩鋒各有優缺
你如果支持實名發表,首先應從自己開始是嘛?

superspell wrote:
還有, 在消費者糾紛的事件中, Mobile01竟然也成為兩造可以使用的與論暴力, 製造商間或有錯, 但是片面性的說法也不能揭露事情的全貌, 在眾使用者因著發文者的營造變成一個強大的輿論力量時, 有可以制衡的公正力量嗎?...(恕刪)

沒錯,網路的言論其實很片面... (電視報紙雜誌又何嘗不是如此)
有腦袋一點,有經驗一點 都應該知道自己吸收到的資訊,都是經過精心改造的成果
網路資訊、或者說所有媒體資訊,都只應該被當作茶餘飯後的娛樂而已,根本不需要當真
認真... 就輸了。真的有從這麼多討論理面獲得甚麼,就當自己賺到了吧。

superspell wrote:
件事的發展我有在跟站長討論, 我想, 在我們還沒有想到對應此類發言的方法, 來避免Mobile01又再次成為可以被利用的媒體暴力前, 或是各位車主希望知道該如何看待自己的愛車, 是否該做預防性處理前, 讓這篇發文保持在論壇上吧. 請各位集思廣益. 引導Mobile01這個大家熱愛的社群到正確的方向. 網友幸甚, Mobile01幸甚...(恕刪)

正確方向是甚麼?不就是充分的討論嘛?
言論是私人行為,網路上更是失序,但這是整個網路現象, ptt如此、其他各大論壇也如此
mobile01還算有秩序的了!
以你講的事情來說,當事主不論繼續討論自己的故事
哪怕你認為他取暖也好、娶冷也好,我不認為第三者有權力置喙
不爽一開始就不要跟他的文,跟了文不代表你就應該對對於開文的人主張甚麼權力
因為這也是不對的

試想,發了一個文,有目的也好沒目的也好,發牢騷也好取暖也好
從此就負擔永無止境的回覆義務? WHY?

不管是哪一廠 那一品牌

總之

消費者就是消費者

消費者就是要<團結在一起>

爭的是<合理該有的>品質+服務+客訴處理

企業廠商 因此

有良劣淘汰的依據

有清楚的明白前因  與 後果改善

有消費者明確的資訊擇優消費


這是雙贏~更是趨勢

如果沒有< 車主消費聯合的組織  請至少定期捐助 消基會為所有消費者除了政府之外的把關與協助 >


超級大廚 wrote:
你不是原作者,如果未...(恕刪)


對不起, 必須說的是你錯了.

我就是思緒太單純太容易相信人, 還好有聰明的bagelba幫他做的備份, 這邊貼的是bagelba提供的真實備份.

謝謝bagelba...

還有, 在發文前先把原文閱讀完畢再下評論也是網路發文的基本, 在過程中, 我們多次規勸食神3445不要發文後又自爆, 他自己的承諾忘了刪掉還留在他自己的第56篇..."謝謝各位大大的支持,後續一定具實呈現給各位,各位絕對不是衛生紙.這也不會是自爆文."


真實幻境 wrote:
小弟有一事不明~~!!
若是車商在條款中就是要求車主~~要將文章移除,合約才成立~~
那怎麼辦?!@@

還有就是~~合約中若有保密條款~~要求車主就是不能對外公佈"安撫"過程,結果及金額
那~~~車主就算想上來報告後續也沒辦法啊!!
這時候車主又該怎麼辦!?@@

如果我是事主,我會告訴廠商文章我沒辦法移除,但是我會上去說明事情處理整個經過,對於廠商後續為我處理的結果清楚交代,這是對彼此負責任的方式。
請多多點擊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沒關係啦

是他睡不好又不是你睡不好

多花些時間在關心自己上啦

為了避免這個問題一再重覆的各版面發生,
蔣大及M01團隊是否考慮把修改文章的功能做個設限
如發文超過24HR即不得修改文章!

光年工作室 wrote:
為了避免這個問題一再重覆的各版面發生,
蔣大及M01團隊是否考慮把修改文章的功能做個設限
如發文超過24HR即不得修改文章!

我們有討論過這個問題,最後考量不能因為少數個案而損害多數人的權利,系統就沒有作修改,但是我們後台還是有完整記錄,不管對方修改幾次,就算只改一個標點符號也一樣會記錄下來。
請多多點擊贊助商廣告,有贊助商的支持才有穩定的Server和快速頻寬。
記得友站PCDVD的系統, 是一段時間後就不能去編輯文字

很多朋友間討論對於01的系統, 編刪沒有記載, 這個詬病感到十分的不解

往往討論串會有人先口出惡言~ 再來修改不留痕跡~

自爆也是這個編刪不留痕跡的產品之一, 蔣大要不要考慮日後更新把編刪功能做一番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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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版發文討聲援自爆最多的大概就是VAG版~ 我有follow到的就三篇了

yangyyc wrote:

而刪文也成為賠償的交換條件之一,



這說法有邏輯上的問題
如果有所謂的"賠償" 那就是有"虧欠"
既然是賠償對於事主的虧欠
那賠償本身應該是義務及責任
不應有"交換條件"
否則就算是交易囉..

chiang wrote:
如果我是事主,我會告訴廠商文章我沒辦法移除,但是我會上去說明事情處理整個經過,對於廠商後續為我處理的結果清楚交代,這是對彼此負責任的方式。


沒錯, 如果真是有瑕疵的車輛, 這是身為"車輛製造廠"所應該自負的責任
網友有可以對於瑕疵評論的權利, 車廠的處理方式應該是
"事情都發生了, 我把事情處理好, 讓大家知道我們雖然有暇疵, 但我願意處理"
我想這才是一家負責的車廠應該要做的事!! 製造車輛難免有瑕疵,
危機處理方式才是看的出來一家車廠對他所生產的車負不負責的態度!!
而不是一直利用摸頭方案, 而有些人還傻傻的給他摸, 車廠就食髓知味每次都這樣處理

我當初處理事情時也和毫不客氣的李X琳經理說要我拿掉文章不可能,
如果你們處理的好, 那網友們一定幫你拍手都來不及, 如果你有心裡有鬼處理不好
那更應該讓想買貴廠牌車的朋友們知道你們是怎麼對待客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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