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根據照片中這情況,車台撞傷的程度其實也沒那麼嚴重,小case啦!
造成的心理因素可能大於實際影響
我的建議是讓保險公司把車修好,如果真的不安心,事後賣掉換車就是,雖然撞過,但修好的車還是可以賣到比沒修的車高很多的價錢
保險公司全損時是算折舊價,但修車時卻得用新零件幫您修
中間的折舊損失是誰負擔的,自己算算就知道!
另外,車主想私下跟對方索賠三十萬,這種想法萬萬不得
不要忘了保險公司在幫您修車或賠償時,他們就同步取得『代位求償』的權力
你們想要私下去要錢,等於是放棄了保險公司給你們的保障
雖然看照片民事官司一定會贏的,但之中要上調解委員會、上法院,一堆拉拉雜雜的事情,再加上不見得真的能要到你們心中想要的數字,除非閒時間太多,否則根本划不來!當初花錢保險就是為了得到保險公司的服務,如果這種事還要自己去處理,那不就等於白繳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