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許可的話,找個律師問問吧!
至少找個義務法律諮詢或是大學法律服務社去問清楚,
奇怪,這個版看了半天,就是沒人建議應該找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都已經什麼時代了,單靠街頭巷尾傳聞來解決法律問題,不會太冒險了點嗎?
不是說網友的建議不對,樓上很多蒐證建議都很專業,
但是司法實務的操作有很多微妙的地方,
(例如:有律師沒律師在場,作筆錄時警察的態度和方向就會有差)
不然律師都不用混了.
捲入這種案件,偵查階段特別重要,也要特別小心.
天曉得警察心裡的"故事藍圖"是長得怎樣,
某黨黨主席當時不也絕對相信自己絕對沒有貪瀆,不需請律師.
等到警方把筆錄做完後,送地檢署時,
這些脫層皮的程序,還是統統得要重來一遍.
(除非閣下運氣很好,檢警百分百認為本案完全與閣下不相干)
與其事後有理說不清,還不如一開始就設法把案件方向定調,
可以減少事後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Good luck!
警察打電話到我家說我騎機車撞人逃逸,希望我到警局一趟。
一開始以為詐騙集團,後來發現真的是警察,小弟那時學生笨笨的,
就直接殺去警察局,一進去受害人家屬都一副要打我的樣子。
(因為受傷的是阿公跟小孫子)
後來我講一句話,警察就傻眼了........
『我車子早賣掉了~』
『我車子早賣掉了~』
『我車子早賣掉了~』
(((((((((

我勒,那警察怎麼還會查到我呢?原來警察查的是他們警政系統的電腦,
沒有同步更新監理站的資料(還很久沒更新勒!!!)
等他一查旁邊另一台直接跟監理站的資料,發現我的車早在半年前賣到高雄,
他也只有訕訕的笑笑說:不好意思,可能路人記錯號碼。
當年不懂事,還傻傻去警局,現在叫我去,我一定會提出賠償告訴。
在當時家中老爸是開著福特某款深藍色的車子(年紀小不會去記車型...)
就在某一天,家裡收到了一張高速公路超速被拍照的紅單
當年老爸在高速公路超速並不罕見,只是....地點居然是高雄那邊!? (我家住台北)
全家人對當時這張罰單感到十分無厘頭,理所當然的就去相關單位理論...
只是沒想到還在交涉的那幾天,第二張罰單又出現了!!
因為是測速照相,所以我們看了照片之後,也是嚇一大跳!因為不管是車型、顏色、牌號都一模一樣!!
可是我家老爸是開車上下班的公務員,根本不可能大白天跑到高雄去給拍照啊!!
在提出相關的不在場證明之後,單位那邊的人也感到很無奈~~
後來他們說,因為依照行政程序,他們還是必須把罰單寄出來...
他們當時說,他們會有備案紀錄,我們先不用繳那幾張罰單~
只是我們必須每次收到這種怪罰單的時候,要準備一下相關的不在場證明,日後調查的時候才站的住腳
...而在往後的日子,家裡陸陸續續的收到了5、6張這樣的罰單...
很幸運的是,在幾個月之後,家裡接到那個單位打來的電話!
他那邊說,那輛車子已經被警察臨檢逮到了!
那輛車子真的改的跟我家這台一模一樣!是從引擎號碼才比對出來是輛贓車!!
因為車子改的幅度算蠻大的,當時警方認為應該是〝故意〞弄成跟我們家車子一樣...
相關紀錄與罰單也都作了妥善的處理,算是還我家老爸一個清白

過了幾年之後,家中要換車...
老爸二話不說就選了最〝大眾〞的顏色,理由就是「比較不會惹麻煩」
而我現在也一直用這個故事去建議那些要買車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