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公司坐,禍從天上來--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能力許可的話,找個律師問問吧!
至少找個義務法律諮詢或是大學法律服務社去問清楚,
奇怪,這個版看了半天,就是沒人建議應該找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都已經什麼時代了,單靠街頭巷尾傳聞來解決法律問題,不會太冒險了點嗎?
不是說網友的建議不對,樓上很多蒐證建議都很專業,
但是司法實務的操作有很多微妙的地方,
(例如:有律師沒律師在場,作筆錄時警察的態度和方向就會有差)
不然律師都不用混了.
捲入這種案件,偵查階段特別重要,也要特別小心.
天曉得警察心裡的"故事藍圖"是長得怎樣,
某黨黨主席當時不也絕對相信自己絕對沒有貪瀆,不需請律師.
等到警方把筆錄做完後,送地檢署時,
這些脫層皮的程序,還是統統得要重來一遍.
(除非閣下運氣很好,檢警百分百認為本案完全與閣下不相干)
與其事後有理說不清,還不如一開始就設法把案件方向定調,
可以減少事後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Good luck!


這種事
小弟老爸也遇過
最扯的事
警察還把我家地址給了"受害者"
受害者還到我家來吵喔...

不過就像前面人說的
先把證據準備好
等到真的需要的時候
交出證據就可以了
skynet wrote:
大家可以抬頭看一看電...(恕刪)


我以前住的城市 200萬人的都市 周圍人口應該有800萬巴
市政府在每個重要十字路口裝設監視器 大約有2000枝

平常沒是可以抓闖紅燈
還有音響感應
有槍聲時 鏡頭會立刻對準來源方向
假如有人想破壞裝置 還有麥克風 跟喇叭可以喝阻

我以前在桃園唸書的時候,也被白癡警察跟白癡路人搞過一次。

警察打電話到我家說我騎機車撞人逃逸,希望我到警局一趟。
一開始以為詐騙集團,後來發現真的是警察,小弟那時學生笨笨的,
就直接殺去警察局,一進去受害人家屬都一副要打我的樣子。
(因為受傷的是阿公跟小孫子)

後來我講一句話,警察就傻眼了........


『我車子早賣掉了~』
『我車子早賣掉了~』
『我車子早賣掉了~』

((((((((( )))))))))

我勒,那警察怎麼還會查到我呢?原來警察查的是他們警政系統的電腦,
沒有同步更新監理站的資料(還很久沒更新勒!!!)
等他一查旁邊另一台直接跟監理站的資料,發現我的車早在半年前賣到高雄,
他也只有訕訕的笑笑說:不好意思,可能路人記錯號碼。

當年不懂事,還傻傻去警局,現在叫我去,我一定會提出賠償告訴。

看到這裏,好像不少人都被誣告過,唉~,快去吃豬腳麵線吧!

ysi050426 wrote:
唉~,快去吃豬腳麵線吧!


豬的迷之音......
你們人類的不幸運為甚麼要造成我們的不幸福啊?
人證是最沒公信力的證據了,除了可能造假,也可能會記錯,而且記錯的機率很大,所以法院審理光有人證,沒有物證是很難判決的。但是台灣仍有不少司法人員,把人證做為主要證據,實在是不專業到家了。

車輛有留聯絡電話是有好處的,有一次我們社區大門口,被一輛白目的車子停在那,擋到了所有人的出入,報警處理,員警說地上沒有劃紅線所以不能托吊,所以幫我查了資料聯絡車主移車。有了這次經驗,我就請議員向市府申請在社區門口劃紅線,下次如果還有白目車主停在那,就送個業績給警察好了。
題外話~~~
大家不要怪目擊證人搞烏龍看錯號碼,畢竟事發突然,加上視力不好的可能看錯
要是因此吃上官司或被公幹,日後肯見義勇為的人就會越來越少了。

像路上駕駛好心送車禍傷者去醫院,傷者不治後家屬反告駕駛是肇事人的例子也有~~
toyotaphobia wrote:
弟愚昧。為何有車牌號...(恕刪)


我想可能先透過車牌查到汽車所有人
再查到電話...
我想是這樣吧
小弟也來分享一個快10年前的經驗...

在當時家中老爸是開著福特某款深藍色的車子(年紀小不會去記車型...)
就在某一天,家裡收到了一張高速公路超速被拍照的紅單
當年老爸在高速公路超速並不罕見,只是....地點居然是高雄那邊!? (我家住台北)

全家人對當時這張罰單感到十分無厘頭,理所當然的就去相關單位理論...
只是沒想到還在交涉的那幾天,第二張罰單又出現了!!
因為是測速照相,所以我們看了照片之後,也是嚇一大跳!因為不管是車型、顏色、牌號都一模一樣!!
可是我家老爸是開車上下班的公務員,根本不可能大白天跑到高雄去給拍照啊!!
在提出相關的不在場證明之後,單位那邊的人也感到很無奈~~

後來他們說,因為依照行政程序,他們還是必須把罰單寄出來...
他們當時說,他們會有備案紀錄,我們先不用繳那幾張罰單~
只是我們必須每次收到這種怪罰單的時候,要準備一下相關的不在場證明,日後調查的時候才站的住腳
...而在往後的日子,家裡陸陸續續的收到了5、6張這樣的罰單...

很幸運的是,在幾個月之後,家裡接到那個單位打來的電話!
他那邊說,那輛車子已經被警察臨檢逮到了!
那輛車子真的改的跟我家這台一模一樣!是從引擎號碼才比對出來是輛贓車!!
因為車子改的幅度算蠻大的,當時警方認為應該是〝故意〞弄成跟我們家車子一樣...
相關紀錄與罰單也都作了妥善的處理,算是還我家老爸一個清白

過了幾年之後,家中要換車...
老爸二話不說就選了最〝大眾〞的顏色,理由就是「比較不會惹麻煩」
而我現在也一直用這個故事去建議那些要買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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