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在紅極一時的"財哥篇"幫他留言灌水之後

一向 誠懇做人 實在做事的財哥 似乎生氣了?

發了一封簡訊到我的信箱



財哥在嚇我耶........


財大哥,這次又要演哪齣內心戲了呀
文章關鍵字

mb700 wrote:
繼上次在紅極一時的"...(恕刪)

在網路上公開發言本來就是要有憑有據,如果你的發言是千真萬確,你也不用理會他嚇你 .....

mb700 wrote:
繼上次在紅極一時的"...(恕刪)



網路上發言也是有責任的
不是說你高興打幾個字就可以
他有沒有在嚇你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你有說過那些話的話
那他確實可以把你說的話存檔下來
好方便用來提告的啦!
很多事情我們不是當事人就少說點話了吧!

畢竟真正事由只有兩位當事人清楚
我們看到這些消息的都算外人
沒必要去摻一腳啦!
不要等出事情了再來後悔
那可不是早知道就可以解決的了

以上的話
如果看了讓你覺得不愉快
那也真不好意思
也可以當作我沒說過吧!
果然是個爛地方
非得把車搞得像貴賓狗一樣才肯騎是不是?

harrisonlin wrote:
樓主跟財哥有什麼過節...(恕刪)



我也不知我跟他有什麼過節

頂多就是看了VITUS0714大跟他的買車糾紛後

又看他大言不慚的長篇大論誠懇做人實在做事

沒好氣的酸了他一下

想不到財哥氣到連頭毛都翹起來了
mb700 wrote:
我也不知我跟他有什麼...(恕刪)


既然毛都翹了 那就在讓它 堅挺一點

是否與才哥最近有 8字不合 or 文章相兩!?
是否 才哥最近剛好 心情不美麗 or 月底業績 沒到扣答 郎咧某宋.
是否 才哥最近 被酸到怕了 隨便找個小蝦米 嘴砲單挑!?
是否才哥 最近 發現自己在 u 2b紅了 . 開始 憤世嫉俗!?


os 這種人才 怎還沒高升 還在原來 位子上!?
網路人才多 故事僅供參考 .

harrisonlin wrote:
樓主跟財哥有什麼過節我不知道,不過這樣就算恐嚇了?

還有那個財哥拜託一下,要告就去告,沒有什麼東西叫法律追訴權.

保留法律追訴權? 保留個屁啊!...(恕刪)


我覺得那個網站講得有問題

"保留法律追訴權" 就是自我認知, 還不想告而已. 每個人都可以這樣聲稱阿

法律上有沒有 追訴權 又沒相干, 只是當事人闡述自己的立場, 又把話說得較文言而已

保留法律追訴權 = 現在就給我閉嘴, 再講我就要告了




法律追溯權不是在這邊喊的
趕快去找律師啦

看到業務員作成這樣
完全沒格調


後續怎麼處理
有客訴嗎
結果如何
分享一下吧
我是有錢人 我是千億富翁 我是全球首富 我是財神爺 趕快給我錢
保留法律追訴權 = 告或不告的意思..應該不像樓上貼的網站講的...那樣
彷彿夜晚的植物 陽光的香味滲進纖維裡 彷彿一生的憂鬱 早已笨拙地埋伏於 人與大地交替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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