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之前的文章:一個月內回原廠修了3次~車子燒掉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0&t=2943436&p=1
簡單說明:
今年,八、九月因為車子發不動一個月內連續進上正汽車民族維修廠三次(詳情見上文),
結果:消防隊鑑定報告未出來,僅口頭告知是電線走火自燃,起火點在某處
(起火點非進廠三次維修處,但並無分析報告說明起火點自燃與該三處無關)
原廠回覆情形
六和汽車:從發生到現在都沒有與我聯絡,還做了一份被消防隊打槍的鑑定報告
(因為他們報告內照片所謂可疑處,消防隊請他指出在引擎室何處,竟然回復找不到了,好妙??)
上正汽車:從發生到現在僅廠長跟業務兩人跟我聯絡,僅表示靜待鑑定報告,未跟我提任何處理方式。
由於沒有任何進展,只好透過消保官來處理,最新結果,很妙
請看附件照片公文:

睜眼說瞎話處如下
1. 消防隊鑑定報告未出來,僅口頭告知起火點非進廠三次維修處,但並無分析報告說明起火點燃燒
的原因與該三處無關,但上正汽車直接說火災與維修廠更換之零件部品無關聯。(所以千萬別回原廠)
修了三次找不到原因,車子還燒掉,還可以很大器的說跟你們無關~說真的誰還敢去你們上正買車修車。
2. 從發生到現在僅廠長跟業務兩人跟我聯絡,僅表示靜待鑑定報告,未跟我提任何處理方式。結果他在回覆
消保官跟我的公文竟然說:本人拒絕上正的兩項處理方式(打給廠長跟業務,他們也確認沒有跟
我談任何處理模式)這是在演那齣押,出給公家單位的公文也可以睜眼說瞎話嗎?
我實在不懂法律,也沒有背景跟關係,所以就隨便你來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