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恕小弟題外話一下原廠不讓車子在原廠安裝副廠的東西 (我能理解)但是公司的業務在買賣合約中 卻可以列出來這些副廠在買賣合約中這感覺很矛盾...可是很多人好像都是這樣...我好奇的是 沒交車之前 要出去外面安裝副廠的配件時 是怎麼開出去的??拖車? 還是 就直接開去裝完再回來??
我還記得,之前有一個case,好像也是honda的就是老爸在看車,沒管好小鬼亂跑結果小鬼把展示牌弄倒,去k到展示車然後業代叫對方負責----把車買下來很好,同理可證,這個業代把新車撞爛,還不是展示車哦叫他或honda把車買下來,也很合理吧請樓主爭取,新車新車去撞到,那種痛不是賣車的人可以了解的不要說撞到,光是a到都想砍人了
MILKBEAR wrote:以下事件為親身經歷,...(恕刪) 雖然我本身也是 HODA車主...但光是看完前半段.....就直接回了...只有個感想...是不會要求通通裝好~再來交車??東西都沒搞定~是寫啥合約? 繳啥錢??啥米副廠東西部能在原裝?阿我買CRV....也是通通搞定才交車才付錢阿?你應該是小朋友而已吧...業務隨便虎虎的~ 你也青菜的相信??怎麼完全不了解先給錢馬上就輸一半的道理???別忘記了~這社會上~搞保險和業務的~是最不要X的.......
小弟酌見,如果配件是購車契約內明定的項目,雖已交車,應可請求債務不履行的不完全給付,另外,業務開您的車,基本上應該是行使業務的行為,應該也可請求侵權及僱傭人責任(公司)一起連帶賠償,這是小弟的酌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