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更新--HONDA業務把顧客新車撞壞一事,已圓滿解決,謝謝大家。

法律是規定『恢復原狀』
各位也不用建議樓主走法律程序,因車子原廠已經修好了
強烈建議,要再設個點,別只有換新車一個方案

至於在鑑賞期內什麼情況可以退車,在合約內有寫明
要是原廠接受你換車要求,表示你這車,車廠有可能轉賣給別人(業代應該會說這台是沖業績的掛牌車)
我當初買車時,堅持這個月交車,車子一定要這個月出廠
如果沒有,延後交車也沒關係,不怕一萬....只怕有什麼萬一~~

8年前,我買了一台metrostar 新車,兩個禮拜後(剛結婚兩天),就被一台老audi 因剎車失靈撞了下去,很可怕,因為是在高速公路的內線道。當時也是心很痛,可是想想,得饒人處且饒人,我只要求對方完全賠償修到好,保險不出險……………得饒人處且饒人,給大大參考。
法律是規定『恢復原狀』是有折舊率的問題,是依照你落地車的中古車市值來評估喔。你要先掐住對方脖子的話,先不要去法院說叫對方賠你,先告他"騙"你後再談民事賠償!(這是重點喔)

因你如接受『恢復原狀』未來你的車子折就賣出時會損失中古估價約2~5萬市值,所以這損失你要另外提出賠償。
MILKBEAR wrote:
以下事件為親身經歷,...(恕刪)


太誇張了吧,有夠擺爛的啦
撞壞別人的車居然如此調解了事

建議版大以民法跟本田提起民事告訴,不但不用再受鳥氣,還可以把全部的錢拿回來,再加一條精神賠償費解氣

相關法則相信版大一定都可以找得到,流程也都有,花時間上演一起小蝦米干掉大鯨魚的好戲吧


ps.本事件中honda的客服有夠爛的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爛
再補充一些大大說的恢復原狀,版主的情況很明顯是未完成交車程序就被業務給搞壞了,何以要版主接受恢復原狀的車呢,實在不解呀!!!


事情處理:動之以情,誘之以利、曉之以義、示之以理、以力脅止、脅之以威
你也可以反過來操作~但主要看你的態度與你期望的結果來進行。
我也是剛買車~不過怎麼會東西還沒裝好就交車了呢? 這個業務粉爛耶~~如果是我的話, 我是不會簽名的~即使是副廠的或外面裝的,也是要裝好後才能交到你手上, 不是嗎??所以那65000元應該是業務要自行吸收才行~
CoCo Huang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只能說殘念殘念
e688 wrote:
法律是規定『恢復原狀...(恕刪)


中古折價的賠償,法官不會接受
因沒有基準,就是沒依據
還沒人獲賠到,中古折價的賠償

同一台車子有人要賣45萬、但有人也可以賣55萬
這是主觀上的買賣,沒辦法『正確』計算出,撞成這樣的車到底能折多少~~
速戰速決!你拖一天你車市值就......法官案例是看"市值"喔
明天有記者看見這一篇文章

就有熱心人士主動報導這整起事件

讓尚未購車的我 也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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