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講,車開了2年後,開車回原廠保養,
一般而言,應該都會有保養人原來幫忙移車,
如果保養人員不慎踩錯踏板,車子衝去撞牆,
那保養廠有沒有責任?
當然有吧,只不過開了2年當然不可能要求換新車啦,
但是我們可以知道,即使交車2年後,
我們委託業者或其員工處理車子問題,
他們就有維持車子狀況的義務,
但是在這篇的例子裡,才開2天,要求換新車應該不是個多過份的要求。
副廠配件是車主與業務的個人關係?
我不認為喔,
如果5/23交車,結果隔天業務出車禍掛了,
副廠配件也還沒裝,
各位認為營業所要不要負責?要不要另外找業務服務?
如果要,那就代表裝設副廠配件也是營業所的義務,
那裝設過程中,是他們的業務造成的損害,(不管有意或無意)
當然是由營業所或是總公司負責阿。
我不認為車主要叫業務賠那65000,
業務也只是在執行公司任務而已,
損害是由員工還是公司吃下來,那是HONDA他家的是,(看勞基法怎麼規定吧~)
跟消費者有什麼關係?
原因跟一開始舉的例子一樣,
保養廠人員撞壞車子,
怎麼會是消費者與保養人員的求償關係?
當然是公司要負責阿,難不成員工說他沒錢,公司就不管了嗎?
只不過現在公司都沒什麼道德,出了事就推給員工,
員工不肯賠,公司就開除,以示負責...(X的!問題沒解決哪叫負責阿?)
不過我相信營業所也有難作的地方,
所以車主要不要考慮多凹一些原廠配件,還是幾次保養不用錢?
或是要求營業所來個20公里、10年保固什麼之類的,(我亂舉例的啦~~)
找個營業所可以做到,車主也覺得不吃虧的方式,
這樣解決問題比較快,
我知道你心情一定很糟,但是問題早點圓滿解決,你才會開心阿~~
其實我覺得找水果日報,殺傷力還沒有你在這PO的這篇來得好,
這篇永遠都會被搜尋到,
水果日報看完幾天就忘了...
很酷
不知道新車的定義是什麼?
一天?兩天?一個月?半年?
交車後的新車原廠只要有過失都可以主張要求換新車?
那一個月的新車零件故障可不可以也要求換新車?
現在原廠不是不想負責任
原廠已經答應將車維修回原狀
同時給予額外的補償
這在法律上都已經站的住腳了
關鍵點就再於你再交車文件上簽名了沒
只要文件還沒簽,玻璃裂開都可以要求換新車
文件簽了,開出廠了
原廠還肯幫你維修同時給予補償,已經很夠意思了
我建議板主
除了維修/正廠配件/紅包之外
可以要求延長保固或是幾萬公里的免費保養
是比較可行的方式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胖胖鍾 wrote:
請問是您同意讓業務將車開走的吧 ?
如果是您同意的,誰能保證路上平安無事?
有意外就將車修復啊 ! 理所當然 !
只是因為對方是汽車公司,你就要求換新車,心態可議 !
如果都像您這樣,一般車廠就不敢提供接送服務了,照您所訴應該撞的不太嚴重,修修就好啦,了不起加要一些賠償,換車當然不願意了!
此話差矣!
因為要裝副廠件
不由業務開要由誰開?
還是你認為車子要自己自動駕駛?
或是要由總經理開過去才叫適當?
心態可議的人是你!
別人的車怎樣當然與你無關
若是你遇到此事最好都能乖乖認命
了不起給你幾百元紅包叫你自個修看你願不願意
若你願意的話我給你拍拍手
並請公司頒給你一個 "最好喬事之良民" 的牌匾
不願意的話就別講些鳥話

8803one wrote:
...
看到你的案例,我想到前年某個Honda廠發生的事。交車當天,技師幫客人把車開到門口,結果後退的時候不小心撞到工廠的柱子,連車都還沒有出廠就撞到了,而且客人就眼睜睜看自己的新車撞上去。CR-V的後門撞凹,第二天該經銷商幫客人換一個全新的後門,加滿油還送了一個有H標誌的小禮物,當然也是所有的主管出面道歉,只是客人沒有太計較,只笑笑說修好就好了。後來那個客人還是定期回廠保養,也介紹同事朋友跟這間Honda買車,跟業務員和技師都成了朋友。當然這不一定是你能夠接受的方式,只是我覺得有時候不一定要用強硬的方式去爭取你想要的東西。
...
這兩個案例不太能相提並論。後門撞凹直接換個新門,對將來車價沒影響,因為看不出來,不過若撞到前面連水箱架都壞了,這個中古車商肯定可以發現,中古價勢必不好。
個人認為,若換新車換不到,至少要要求一些補償,如保養免費、延長保固等,而且最好多要些"原廠"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