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更新--HONDA業務把顧客新車撞壞一事,已圓滿解決,謝謝大家。

天啊
這一整個是爛公司 爛業務
我想先打給消保官 不然就交給蘋果爆料吧
我覺得說什麼都沒用,反正台灣人愛日系車,你再罵覺得再爛,廠商再怎樣調漲
在台灣是二流配備一流價格,台灣人還是照單全收的。
就拿前兩年我姐在美國遇到的事好了,雅歌一台開了3年5個月扣除當初送的配備其餘
全額退費,原因是開一年多後殺車燈亮起其間都有回原廠保養,殺車燈突然亮起進原廠檢查,檢查不
出原因後整組換掉,快到三年時又亮了又換一組,申訴後廷長半年保固,三年五個月
時又亮起,只是燈會亮而已在台灣廠商會叫你吃大X,在美國是受不了了,寫mail去honda
隔天原廠派員到家裡洽談,過幾天後退還支票^^。在台灣如果遇到這種事就自己修到爽吧。

結論在台灣只好認了
MILKBEAR wrote:
非常感謝大家~

提供以下大家想要知道的訊息:

營業所:桃園市中山路555號

業務員:許文睿

(據內部可靠消息指出:該業務員也是因''某種''原因,所以調來桃園所)

提供各位做一個參考。
------------------------------------------------------------------------
也感謝各位對此案情的關注,提供非常多意見,不論是以哪一種角度,
我都很認真了解各位說的建議,
而今天案情即將有峰迴路轉的發展,
請靜候我為各位帶來的結果~(這是我沒想到的XD)


看樣子那位業務員應該是業績最差的吧?
而且還因為某種原因調來桃園所的....
表示...
樓主還遇到這位業務員還真是 "幸運"
搞不好再過幾天那位業務員又會被調到某處去也說不定
如果原廠不負責換新車的話
就投訴到媒體去
順便到消基會去申訴
你可以堅持不交車
並且要求退貨
還沒完成交車,根本就不需要怕她
這種公司,都只是仗著他們是大公司
根本就不理我們小老闆姓
真的很要不得的
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
如果版主所寫的都是屬實的話
jiang360 wrote:
你可以堅持不交車
並且要求退貨
還沒完成交車,根本就不需要怕她...(恕刪)


文章看清楚

已經交車了

業務另外找時間去找車主牽車的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個人也是覺得,honda公司應該負起責任,換新車給車主,如果只是維修那就太不合理!
因為公司本身就是交車不完全(不管車主是否簽收,因為公司不交車又不安裝副廠配件),畢竟是公司自己要默許業務幫客人安裝副廠配件,況且這些副廠說不定還有簽約,所以未安裝配件(不管是原廠或副廠)當然都算交車不完全!
再說,既然是交車不完全,業務的過失當然就是代表公司的過失,業務絕對不等於個人,業務絕對等於公司(當然員工過失造成公司損失,那是公司內部的事,絕對不關顧客的事),就如同銀行員工私吞公款難道銀行可以說那是個人行為所以不賠嗎?或是叫存戶自己跟銀行員工談嗎? 再者如果業務出外就不代表公司,那以後誰敢交車給業務,這起事件只是撞車,如果是直接開走(偷車),公司難道說這也是業務個人行為嗎?就可以不理嗎?我想這怎麼說都說不通吧!
所以我贊成車主不要認賠,要爭取到底,畢竟在台灣消費者意識才剛起步,有太多企業主,應該更重視顧客的權益!
或許是我比較傳統吧,版主,車子不是他撞壞的,當然他不用賠償,原廠卻要他出65,000元換新車,這合理嗎??(不管任何法律觀點都無法解釋這一點吧!!)

請看照片,車頭的損害,真的事很嚴重,一定是業務主動去撞到人,才會這樣,業務當然對公司負責,公司當然對客戶負責!!!

修好或補償都不等於恢復原狀,誰知道修好之後,結構是否有損傷???

樓主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堅持到底.....
davihuang wrote:
交車前都有的談

現在都交車了

而且還是"業務私下將你的車開去安裝副廠配件時撞到的"

即使不情願,也是只能用修的


不然就告上法院吧!!

法官會告訴你

有沒有撞到要陪新車這回事

那我去看車, 不小心把展示車撞壞了, 我是要買下來呢? 還是牽去認識的車廠修一修就好?
mmx1688 wrote:
那我去看車, 不小心...(恕刪)


修到回復原狀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mmx1688 wrote:
那我去看車, 不小心...(恕刪)


板上之前還真有這樣的討論
最後結局是弄壞車子的人不僅不用賠半毛錢,還臉不紅氣不喘的PO網告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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