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kk wrote:生氣當然會生氣,抓狂都會問題是交車完了,還要把車借給業務開,無論是開去做任何事都有連帶責任啦民法裡頭關於損壞賠償其實規定很清楚 車子到底要讓誰開才合理?車子的配件都還沒裝完業務開去裝很正常很合理沒錯啊為何總是要歸咎於車主借車給業務開是不當作法?
vistakgb wrote:車子到底要讓誰開才合理?車子的配件都還沒裝完業務開去裝很正常很合理沒錯啊為何總是要歸咎於車主借車給業務開是不當作法?...(恕刪) 也不是說車主做法不當只能說車主當初太好說話車主只要堅持"交車單據要在全部配件安裝完成之後再簽名"事情就不會那麼複雜難以解決了
MILKBEAR wrote:自爆刪文?!不論結果...(恕刪) 你別在意, 他不是這意思~~他的意思是, 某些廠商如 "和X"的 "X泰" 車子出了皮漏, 和客戶達成協議後, 就要求簽署保密條款, 同時也很不要臉的要求文章下架... 讓其他網友無法得知這項消息, 幫你護背就是避免掉日後被不要臉的車商要求下架...其他網友韓還能閱讀~~
小弟淺見新車落地開兩天,由業務開客戶的車去加裝配件,要公司換新車真的有點難度,業務開你的車出事故,責任當然業務要承擔大部分,看過上面幾個網友的意見,有人說車主也要承擔把車交給業務的風險這種說法不見得完全正確,這麼說來就是說把車交給業務,業務開出去當碰碰車,車主都要自認倒楣 ?如果說要由車主承擔風險,業務就不用承擔幫客戶服務所要付出的風險 ?看了一下原廠提出的和解方案1.換新車要負擔650002.配件都換成原廠的我覺得可以這樣談看看1. 65000部分由業務負擔40000,您自行吸收25000,也許您會覺得很倒楣為何要額外付出兩萬多?就依上所述,業務跟廠方一定也會吵車主也要承擔風險,這樣吵下去吵不完。2.您付出25000之後換得新車,配件又都爭取到正廠件,我想這樣你承擔的成本也沒那麼高。3.業代承擔40000也是合理的數字,起因為他造成的事故,40000為正常人約一個月的薪資所得,也是他可以付得起的範圍。以上給您參考。
davihuang wrote:也不是說車主做法不當只能說車主當初太好說話車主只要堅持"交車單據要在全部配件安裝完成之後再簽名"事情就不會那麼複雜難以解決了 是啊車主當時怎不堅持 "交車單據要在全部配件安裝完成之後再簽名" 咧?搞得現在要上不上要下不下的多累人啊看樣子要賠新車是很渺茫了認命吧
lubbgg wrote:3.業代承擔40000也是合理的數字,起因為他造成的事故,40000為正常人約一個月的薪資所得 4萬為正常人約一個月的薪資所得??你會不會想得太美好了?一般人(多數人)一個月的薪資所得應該是2萬~3萬之間吧4萬以上的都不算是正常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