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昂貴的輕微碰撞阿


teabox wrote:
我真懷疑這裡一些人到...(恕刪)


我真懷疑這裡一些人到底懂不懂保車體險,自己的權益在哪裡??<那請問?你真的很懂嗎?

當你保了車體險,保險公司當然也會針對個案有些微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是以開版後車撞前車幾乎可以確認100%肇責的情形,保險公司對於有保車體險的被肇事車主一定會盡量滿足其要求及權益,也就是在"原廠"的規範下,能換新的都換新。 保險公司對於有保車體險的被肇事車主一定會盡量滿足其要求及權益<這段有錯!!車體險要看車主所保的契約內容而定!例如常聽到的~甲乙丙式車體險

這裡不要有人想玩文字遊戲討論,甚麼以修復為前提留著去跟法官說,保險公司若有吃下的部分也不會反過來跟被肇事者車主要求!<照片和估價單看起來~保險公司聯合車廠一起" 詐 騙" 肇事者~是事實喔!

今天為什麼網上一堆車友修車要跑外面保養廠省點錢而不回原廠?<因為現在原廠都用保固欺負新車車主~例如:保養記錄!作為日後車子保固理賠依據

更何況是出險的,有時連保險公司遇到客戶出險的權益也都是肥羊之一,他們也知道,所以台灣車體險才會這麼貴!太嚴重就剩餘殘值跟你買回~保險公司當然也必須負擔代位求償肇事者錢拿不回來的可能性。~以現今車體保險來說~實在話保險公司!賺很大~早些年!保險公司因為車體險差點面臨倒閉危機~才衍伸出來現在的車體險!!

當然啦~如果你本身就是肇事者且100%肇責,即使你有保車體險,保險公司當然態度也會不一樣。這很難說~~

還是回到主題,基本上沒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人,開車上路不管是撞到有保車體險的車主,或是撞到人,其下場都要又心理準備。撞到車好解決~有撞到人很麻煩??所以政府才規定!汽機車強制險~~


davihuang wrote:
我說這位大哥teab...(恕刪)我公司同事也遇過啦

通常不會有明顯的傷痕

只是要跟你騙個2000元花花而已
你怎知他只跟你要小錢?
如果他說他是天之驕子,禁不起撞跟你要20萬呢??

2000元強制險負擔不了嗎??

恐怕你要報警他就跑了吧

一般車主怕麻煩直接給錢了事才是問題所在吧

並不是沒有保強制險阿---->這句意思是???

如果真要坑你,先給你告個過失傷害,照3餐宵夜給你電話,
搞的你受不了賠錢為止...
如果當時你有保意外險,遇到這種神經病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當然你可以只保強制險拉,不過哪天被有心人隨機盯上,你的惡夢就來了~
teabox wrote:
我真懷疑這裡一些人到...(恕刪)

乾脆直接叫肇事者賠一台新車比較好,
什麼後續的問題都沒了

刀大大 wrote:
.你怎知他只跟你要小錢?
如果他說他是天之驕子,禁不起撞跟你要20萬呢??..(恕刪)


厚~~~這位大哥

這種跑過來撞你一下的

都是輕輕撞啦

他們索價會有個甜蜜點

讓你微微痛一下這種

不會搞到讓你叫警察啦

20萬你不會叫警察嗎

叫警察他們還有搞頭嗎


更何況就算是20萬好了

強制險涵蓋不了嗎??我記得保額不是120萬嗎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davihuang wrote:
如果我被撞對方100...(恕刪)


這位大大就你說得情形,你很難不鳥保險公司滴(別聽一些疑似保險從業人員,唱雙簧兼鬼扯蛋)

就我出險2次經驗100%我沒事故責任,連肇事者都這麼說,

但我車才到了原廠,肇事車主的保險公司人就到了,

接著是他找了原廠人員,開始估價兼指揮,根本不鳥我對更換新品的主張,

冷冷的說了一句,就理賠來說是以能修復為原則,無法修復才換新,

連原廠也是這麼附和,當然找來買車業務,一起跟保險公司人員``如``了一下.

才如到一片門板換新,其餘比較不嚴重我也接受了鈑烤修復.

我相信保險公司不是善男信女,想凹他們太難啦.........

還有本版討論的是,修復金額與毀損情形是否合理.不是苦主有無保險?

疑似保險從業人員的就別來亂了.....................

oysj wrote:
(別聽一些疑似保險從業人員,唱雙簧兼鬼扯蛋)
.....
疑似保險從業人員的就別來亂了

說的好!
這個版有些人的論點的確疑似保險從業人員

徵兆一:
強調保險的重要性
(好吧!這我同意,保險的確很重要)
但卻說沒保險的話,就乖乖摸著鼻子照單全收的賠償
--> 基本上修理僅需要修理到恢復原狀即可,除非不好修理,硬要修理的價格高於換新,此時換新才是合理的。
若明明可以不用換新,車主卻主張換新,那車主有得到額外利益,則多出的修理費差價部分應由車主自行負擔。


徵兆二:
主張應該告車廠,因為是車廠浮報修理價格
卻認定保險公司/理賠員只是沒砍車廠報的價格
--> 誰向該名女學生請款,告誰就對了 (就是保險公司/理賠員)
車廠只要主張修理項目是客戶指示的,價格也經過客戶同意,若此部分屬實,車廠的詐欺罪不見得成立。
既然是保險公司向女學生請款,在車廠是不是受指示修理還不確定的情況下,當然是告保險公司/理賠員。
若是修理範圍及價格是車廠的主張,保險公司也是被害人,這時保險公司/理賠員應主張他們也是受害人、就會反過來告車廠。
不過車廠也不是省油的燈,看樓主的照片,車廠也註明經過客戶同意,連同意時間都記載到幾點幾分,以證明是受指示修理。


徵兆三:
說如果告不成,會被反告誣告罪,賠的更多
--> 由這次苦主(女學生)提供的證據來看,其實已經很充分了
這些證據就算未能將保險公司/理賠員判決有罪,但也不致於會讓對方反告誣告獲得成立
一個原因就是,該修理費用與一般的行情差太多,就算法官打折判個需賠一、二萬元,這中間的價差也足以說明不算誣告。
再來就是女學生已盡查證義務,有去別的車廠估價並取得估價單。(連記者也有去別的車廠採訪詢問估價,結論跟女學生的差不多)
此案若成立,由於保險公司/理賠員依其行業應算是內行人,被車廠欺騙的可能性應該很低,所以保險公司/理賠員會成為第一號嫌疑犯。
也難怪疑似保險從業人員的人建議女學生應該告車廠(略過保險公司)。


其實由女學生的原文,可以看的出那位女學生已經做了很多的功課,包括查證和相關的法律。
女學生原文提到:『HONDA車廠已明顯涉及開立不實發票串通保險公司,有共同企圖欺騙、詐取本人錢財之疑』、『畢竟車禍事件,在無行車安全顧慮下,應以恢復原狀為原則,但張、黃2人卻予以更新之計價收費,如此修車不協商,且交車時又不通知本人勘驗,是否有以『換新』名義,行詐財作為,尚待釐清』
換句話說女學生也初步將車主排除在詐騙嫌疑之外。

最後,我認為提告也不僅僅是為了幾個錢的緣故,最重要的是社會正義公理。
但除了提告之外,也還有一些方法可以運用:投訴到各大媒體、投訴到消保官/消基會、找民意代表陳情、寫信到總統信箱...等等。
另外值得學習到的一件事就是,在自己有保險的情況下,修車錢若是由保險公司出的話,那修車部分就委任理賠員全權處理,修車單據不要自己簽名,修車單據委任理賠員簽名就好,以免一些事情東窗事發時,自己無辜被拖下水當墊背。就算理賠員要自己簽名,記得附加上一條:『上列維修項目及金額,係車廠和理賠員基於其專業所作出的判斷。』用以保護自己。

mig33 wrote:
說的好!這個版有些人...(恕刪)


mig33先生寫的真好,這版能夠蓋到60幾樓,1是女學生Po的文有作功課,太詳細了,2就是說長期保險業跟車廠人員的陋習不改,讓人覺得應該 警戒一番.
所以基於公平正義,大家對於女學生的對抗惡勢力的精神嘉獎一下(還是要保第三責任險,可省這麼多麻煩),希望盡得人願,不要讓心存不善的人得逞.
mig33 wrote:
就算理賠員要自己簽名,記得附加上一條:『上列維修項目及金額,係車廠和理賠員基於其專業所作出的判斷。』用以保護自己。

耶...這位大大分析的好! , 真是太精彩了~ , 而且這一句算是很精華的部份~
基本上
估價單上車主簽名應該問題不大
因為
那是車廠根據車禍事故查估結果
小碰撞卡損斷掉也不無可能
如果事後車廠也完全依照查估單修復
應該也沒啥問題
只是正名原廠修車比較貴而已
可是如果修到不該修的地方
或根本沒動到
那才是問題所在
所以 , 估價單與發票 , 是不一樣的(金額一樣) , 而發票的明細不夠清楚弄了那些部位

那要是原車主要求弄成洗全車 , 會不會就有可能是現在那個樣子??
(就是發票上的烤漆金額那摸高 , 可惜寫的不夠清楚烤是那些部位 , 只有估價單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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